他刚想到跑丢的马,就听王元卿道:“之前说过要送你一匹良驹,管家今早亲自去马市带了一匹马回来,现在就养在马厩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左右现在无事,若是不满意,我们便亲自去马市挑选,怎么样?”
知秋一叶脸色涨得通红,连连摆手拒绝:“我受了你的招待,怎么还能要你的马?不行不行。”
“之前说好的,我可不能食言呐。”王元卿笑道,随后起身将知秋一叶拉起来,就要带着他往马厩走。
“况且我把你当朋友,朋友间赠送匹马作为代步工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难道你还要拒绝吗?”
他一连串话下来,知秋一叶便迷迷糊糊地跟着他到了王家后门附近的马厩前。
只粗略看,此地便有十余处单独的马房,只是因为主人长期不在此地居住,所以只象征性养了三五匹马,方便管家来回南北赶路和送信用。
许崇山为自家少爷带路,领着少爷和他的朋友来到一间最大的马房前,就见一匹通体漆黑的健硕黑马正低着头嚼草料。
马毛被精心打理过,在阳光照射下油亮发光,并且已经配备好了马鞍和马镫。
见王元卿看马的神情十分满意,许崇山又适时呈上一根马鞭,果然得到了自家少爷赞许的目光。
王元卿接过马鞭,递给知秋一叶:“知秋兄瞧着如何,可还满意吗?”
知秋一叶看着黑马行动间肌肉分明的肩背,眼馋到快流口水,简直想立刻骑上跑两圈,哪里有不满意。
他简直太满意了!
“我之前骑的马不过是匹驽马罢了,哪里能和眼前的骏马相比,让王兄破费了。”
知秋一叶接过马鞭,指尖抚过鞭身,便知道是极好的皮鞭,加上马背上的马鞍,都是价值不菲,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区区小钱,不足挂齿。”王元卿淡然道。
将承诺给知秋一叶的良驹送给他,王元卿就算了结了一件事,他又留对方多住几天,知秋一叶自然一口答应。
接下来王元卿忙着接见仆从,查看账簿,他便骑着新得的骏马到外头溜达,好不惬意,加上王家好酒好肉养着,人都胖了一圈。
至于王元卿,真是忙得焦头烂额。他给自己找的借口是代替老爹回来祭祖,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传承不知多少代的大家族祭祖流程十分繁琐。要先选定吉日,才能开祠堂,还得请辈分大的老人来主持流程,修缮祭扫,一套流程下来,简直能累得丢掉半条命。
况且王元卿作为主支长房唯一的后代,便是王氏的宗子兼嗣子,他要亲自祭祀祖先,一切流程都要自己来,不能由其他人代替,光磕头都把他磕得膝盖一片青紫。
当初王氏南迁,也有部分旁支族人舍不得离开故乡,留在了本地,虽然几十年下来,血缘关系早已十分稀薄。
但这个时代是极为讲究宗族关系的,往上数几代,大家都有同一个祖先,那便算是同族兄弟,关系也非比寻常。
祭祖时,这些族人也是要到场的,也得由王元卿一一接待,顺便认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