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功勋簿这事儿,是李凌提出来的。
这个书生某天翻看文书房存档时,忽然发现一个问题:星火营成立至今,打过大小七仗,可谁立了什么功,该赏多少,分的不够细致。
“这不行。”李凌对陈元说,“赏罚不明,则军心不定。得有个章程。”
陈元也有同感。上次打刘家庄,孙寡妇带人烧了粮仓,王五的斥候队抓了刘扒皮,两边都觉得自己功劳大,为分战利品差点打起来。
两人去找李根柱。李根柱听完,一拍大腿:“早该办了!怎么弄?”
李凌早有准备,拿出一份《功勋评定暂行条例》。内容很细:斩首一级记功一次,擒获头目记功三次,缴获重要物资记功……甚至还有“发明创造”——比如张铁锤改进的镰枪,记功两次。
“太细了。”孙寡妇听完就皱眉,“打仗哪顾得上数这个?”
王五也摇头:“边军倒是记首级,结果闹出杀良冒功的丑事。”
李凌解释:“咱们不单记斩首。比如诱敌成功、断敌后路、救护同袍,都算功。要的是全面,不能只认杀人。”
李根柱想了想:“先试试。从今天起,每次行动,各队要有战报,写明谁干了什么。文书房核实后,记入功勋簿。”
试行第一天,就出问题了。
侯七所在的斥候小队,在山里发现一股流匪,人不多,就五六个。侯七想立功,没报告就带人冲上去,结果对方有弓箭,伤了两个兄弟。
事后再看,这仗不该打——流匪跑了,伤了两人,缴获就几把破刀。按条例,擅自行动要记过。
侯七不服:“俺发现了敌人,难道不该打?”
王五训他:“该不该打,得指挥下令!你这一冲,打草惊蛇不说,还伤了人!”
最后决定:发现敌情有功,记功一次;擅自行动有过,记过一次。功过相抵,不赏不罚。
侯七瘪着嘴下去了。
这事传开,大家都明白了——功劳不是蛮干就能挣的,得听指挥,得动脑子。
功勋簿刚理顺,抚恤制又提上日程。
这事儿更沉重。星火营成立以来,战死十七人,重伤残废九人。以前都是给家属发点粮、给点钱,没了下文。
“这不行。”李根柱脸色沉重,“兄弟为咱们拼命,死了家里没人管,谁还愿意拼命?”
他让陈元和李凌制定抚恤章程。
李凌参考了明军边军的抚恤标准:战死者,发抚恤银二十两,免赋三年;重伤残废者,按月发口粮,安排轻活。
“太高了。”陈元算账,“按这个标准,咱们现在就得支出四百多两银子。哪有?”
“没有也得有。”李根柱咬牙,“从公库里出。不够的,我带头捐。”
他真捐了——把自己那份总指挥俸禄全拿出来,设立抚恤基金。
孙寡妇、王五跟着捐。各队长、队员们,有钱的捐钱,有粮的捐粮。连赵老憨都抠抠索索摸出五十文铜钱:“俺……俺也捐点。”
最后凑了一百二十两,虽然不够,但能撑一阵。
抚恤金发放那天,山寨来了十几个家属。有白发苍苍的老娘,有抱着孩子的寡妇,有拄着拐的伤兵。
李根柱亲自发钱。发到李三壮媳妇时,这妇人抱着才三个月的孩子,哭得站不稳。
“弟妹,”李根柱把钱塞到她手里,“三壮是为大伙死的。他的爹娘,就是咱们的爹娘;他的孩子,就是咱们的孩子。以后每月领一斗粮,孩子长大了,营里管。”
妇人跪地磕头,被孙寡妇扶起来。
伤兵里有个叫刘老四的,上次守山寨被石头砸断腿,现在走路一瘸一拐。李根柱安排他去文书房当门房,活不重,俸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