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恭迈开步子,先沿着繁华街道两旁的商铺一家家看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情形跟程咬金、房玄龄他们回来描述的大同小异。
那些亮闪闪的铺子里,卖的多是些离不开“电”的仙家器物。
什么能千里传音的“手机”、能存万卷书的“平板”、能自己洗衣服的“机器”……看得他眼花缭乱,心里直痒痒。
可一想到大唐没有电,只有数量不多的电池,便只能无奈摇头。
这些东西好是好,可眼下对大唐来说,如同镜花水月,中看不中用。
还有些铺子专卖各色仙境美食、美酒,香气诱人。
尉迟恭咂咂嘴,虽然馋虫又被勾了起来,但他心里清楚,这些吃食终究是消耗品,带回去图个新鲜还行,算不得能长久经营的正经“生意”。
至于那些寻常的衣物、器具,他仔细看了看,质地做工虽佳,但通过大唐的通道运力不大,不值得大老远专门倒腾这些。
“看来,这大路货色是指望不上了。”尉迟恭摸着下巴上的胡茬,若有所思,“得好生寻摸那些不起眼,却又顶实用的偏门玩意儿才行。”
想到这儿,他不禁想起了程咬金。那老小子当初不也就是在这仙境的街头巷尾,瞎猫碰上死耗子,找到了那种效果奇佳的“药酒”吗?
他程知节能撞上大运,我尉迟敬德难道还不如他?
这么一想,尉迟恭顿时豪气干云。他决定不再漫无目的地闲逛,而是要像在战场上搜寻敌情一样,有目的地去探查。
这仙境处处是宝,关键在于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他想起程咬金发现药酒的经过,那老小子就是在犄角旮旯里撞见的。
于是,尉迟恭果断转身,离开光鲜亮丽的主街,一头扎进了那些岔路小巷里。
“对!就去那些卖杂货、摆地摊的地方瞧瞧!”
他打定主意,“市井之间,往往才藏着真正的宝贝。”
“宝贝,往往就藏在这些不起眼的地方。”
他的目光开始专注地扫向街边临时支起的小摊、推着车叫卖的游商,以及那些看起来杂乱却充满生活气息的角落。
没走多远,尉迟恭被那股甜丝丝的焦香吸引,他循味望去。
街角处,一辆旧三轮车改装的摊子,上头架着一个圆滚滚的铁皮炉子,炉口半开,红光隐隐,炭火正旺。
小贩掀开炉盖,铲出几个烤得焦黄流油的红薯,香气四溢。
“老板,这是什么?”
来仙境逛了一晚,他也学会了仙境里的称呼,会叫老板了。
“这是红薯?要不要来一个。”
“哦哦,这就是红薯啊。听说过,还没吃过。”
他想起吴平在农庄引种的红薯,再过些时日,大唐子民便也能尝到此物了。这倒是一桩功德。
他买了一个,剥开焦硬的外皮,露出金黄油润的瓤,咬一口,又甜又糯,暖烘烘地直达胃腹。
“嗯,味道确实不赖。”他点点头,
然而,他的目光很快便从红薯本身,移到了那个正散发着融融暖意的小炉子上。
那是个圆墩墩的泥炉,结构简单,炉膛里烧着的并非木柴,而是一些乌黑的石块,却燃着稳定而旺盛的火苗,上方架着的铁桶里,红薯正均匀地受热。
尉迟恭蹲下身,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小煤炉,眼中精光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