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林颖家重男轻女,父亲林大山觉得女儿是“赔钱货”,母亲李秀芝则把“你是姐姐,要让着弟弟”挂在嘴边。
弟弟林浩是家里的太阳,什么都得顾着他。
原主对家里早就失望透顶,于是,努力学习,成绩一直很优异。
高中以后,父母想让她嫁人,但原主运气不错,遇到了很好的老师,读完了高中,考上了大学,彻底远离家里。
毕业后,她留在了上大学的城市,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
她刻意减少回家的次数,回去基本上都是为了去看看老师。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过,林家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
直到林浩结婚。
媳妇叫王艳,是林浩外出打工遇上的,她进门后迅速掌握了林家“财政大权”和“舆论导向”。
矛盾开始升级。
王艳觉得原主怎么能不给家里钱?
尤其发现结婚后过得不好的时候,她更不舒服了。
凭什么原主能在城里过得那么光鲜?而自己得嫁到林家,伺候公婆,管着那个不成器的老公,守着农村这个破家,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她开始变本加厉地在公婆面前煽风点火。
林大山和李秀芝本就偏心,被儿媳一挑拨更是觉得女儿没良心、白眼狼。
他们打电话给原主,开口就是要钱,闭口就是骂她不孝。
原主懒得吵,直接拉黑。
真正的导火索,是老宅拆迁。
消息传来,能赔两套商品房外加八十万现金。
原主知道没自己的份,连问都懒得问。
果然,父母和弟弟弟媳迅速瓜分完毕,两套房,林浩夫妻一套,父母一套,八十万,林浩拿去创业。
原主连拆迁协议都没见到。
她只是从堂姐那里听说,王艳得意洋洋地放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想回来分家产?做梦,”
原主根本没在乎。
可林浩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八十万投进去,不到半年赔得精光,还欠了三十万外债。
债主天天上门泼油漆、堵锁眼。
林大山一气之下,脑溢血,进了医院。
王艳和林浩慌了神。
医院催缴费,债主催还钱,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原主,但根本找不到人,原主早就知道林浩不是做生意的料,提前就做了准备。
林大山没救过来,死了。
原主连葬礼都没回去。
后来,王艳和日子过得更难了。
她的父母从外省找了过来,是听说了拆迁的事,来找王艳要钱的。
王艳怎么解释他们都不听。
她彻底疯狂,越来越恨原主。
凭什么原主能摆脱家里她不能?
终于,在原主老师的葬礼上,她堵住了回来了原主把人捅了。
动手的时候还发疯大叫:“去死,你个贱人,你凭什么享福?”
……
凌霜恢复意识时,首先听到的是一个女人尖酸刻薄的声音,伴随着锅碗瓢盆故意弄出的巨大动静。
“……有些人啊,就是心狠,自己在大城市吃香喝辣,爹妈兄弟在乡下吃糠咽菜,一分钱都不往家拿,呸。”
“养个女儿有什么用?还不如养头猪,过年还能杀肉吃。”
凌霜站起身。
王艳正端着一盘炒糊的白菜过来,看见她起身更不爽了:“哟,大小姐坐不住了?嫌家里饭菜差?也是,你在城里吃惯了好东西,看不上我们这猪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