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起诉公安局(2 / 2)

但王老五当时的行为,根据王猛的描述和王老焉的交代,明显是吴为民等人设局诬陷,所谓“聚众闹事”根本不存在,最多算是反映情况的集体行为,连治安处罚都够不上,更别提刑事犯罪了!

而且,刑事拘留有严格的时限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但王老五一个本分的农民、前村支书,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普通的刑事拘留,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并且一般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十七日,但需符合特定条件)。王老五已经被关押“有些日子了”(显然远超十四天),却还处在“刑事拘留”状态,既没有转为逮捕,也没有释放,这本身就极不正常!

更可疑的是,如果真的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为何连直系亲属(李玉珍)都从未收到过正式的拘留通知书?为何王猛多次去派出所询问都得不到明确答复?

一个可怕的推断在王建军脑海中形成:吴为民等人,为了打击报复王老五这个“刺头”,利用关系,指使派出所,以“刑事拘留”的名义,对王老五进行了超期、非法羁押!这根本不是依法办案,而是赤裸裸的滥用职权,非法拘禁!

他们用刑事手段来对付一个行使正当权利的村民,目的就是为了震慑其他人,同时将王老五长时间控制起来,避免他继续组织反抗!

想通了这一点,王建军胸中的怒火再次升腾!这群人,不仅在经济上欺诈掠夺,在肉体上伤害恐吓,竟然还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滥用国家暴力机关的权力来达到私人目的!

他知道,跟这个显然受到上级指示的管教干部多说无益,也问不出更多东西了。

“谢谢同志告知。”王建军面色平静地对管教干部点点头,没有再多问,转身离开了看守所。

走出看守所大门,站在冰冷的风中,王建军的眼神变得无比锐利。

公安局……违规操作……超期羁押……甚至可能是非法拘禁!

他们以为,穿上警服,手握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成为某些人的私人打手吗?!

王建军握紧了口袋里的军官证和那些从王老焉那里得到的证据副本。他决定,不再仅仅通过私下调查和正面冲突来解决问题了。

他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以一名现役军人的身份,正式向这种滥用职权、践踏法律的行为开战!

他要控告清源县公安局(具体涉事派出所及负责人)!

控告他们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超期羁押公民王老五!

控告他们涉嫌与飞皇集团人员吴为民等人勾结,捏造事实,诬陷陷害!

控告他们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法律尊严!

他知道,这将会是一场硬仗,会触动地方上的很多神经。但他更知道,如果连执法机关都沦为了为虎作伥的工具,那么普通百姓就真的没有活路了!他身为军人,保家卫国是职责,这“家”与“国”,也包括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不再犹豫,拿出手机,先是给营长又打了个简短电话,汇报了自己的发现和决定,营长沉吟后,表示支持他依法维权,并提醒他注意固定证据,必要时可向军事检察机关报告。

然后,王建军辨明方向,迈开坚定的步伐,朝着清源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委员会所在的方向走去。

他要去递交正式的控告材料,并同时向清源县人民武装部报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