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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0章 依旨行事(1 / 2)

姚炳成献策的当夜,纪怀廉并未立刻行动,而是将自己深思熟虑后,关于推行“捐输代惩”以快速筹集赈灾钱粮、清理底层吏治的构想,连同对可能风险与收益的详细分析,写成一道密奏,以八百里加急,直送京城乾元帝御前。

他深知此策逾越常规,虽有非常之时为由,但仍需父皇明确首肯,并划定界限。

在等待京中回复的几日里,他并非全然被动。

一方面,他暗中命令甲三,从王府暗卫及曹宁军中,遴选出绝对忠诚可靠、口风严谨、且对地方胥吏运作有所了解的精干人员,组成数支秘密调查小队。

这些小队不事声张,开始依据左容供述的零星线索、以及之前巡查时暗中留意到的异常,对太原府及周边几个重灾县份内,那些品级不高但身处钱粮要害位置的仓吏、库吏、税吏等进行初步的秘密外围侦查,旨在锁定首批潜在目标,并开始悄无声息地搜集其贪墨迹象与可能证据,为后续行动做准备。

另一方面,他继续按部就班地推进明面上的赈灾事务,将军政共赈、以工代赈等新政在更多区域铺开,同时催促苏子良加快新式取水农具的图纸标准化与工匠培训,仿佛那非常之法只是姚炳成偶然一提,他并未放在心上。

七日后的傍晚,一骑风尘仆仆的快马直入太原总署。

来者竟是乾元帝身边颇受信重的内常侍叶辅国。叶辅国未穿官服,只作寻常富商打扮,被甲三亲自引入纪怀廉的内室。

“殿下,”叶辅国恭敬行礼,并无多余寒暄,直接从贴身之处取出一封火漆密信,双手呈上,“陛下有密旨给殿下。”

纪怀廉神色一凛,接过密信,验明封印无误后,拆开细阅。

乾元帝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语气平和却条理清晰,显然对此事已有周全考量:

“朕已览奏。值此大灾,民生维艰,饿殍盈野,寻常法度有时而穷。尔能审时度势,思以变通之法速筹粮款,解民倒悬,用心尚可,亦知请示于朕,未敢专擅,朕心稍慰。”

先予肯定,旋即划定明确框框:

“准尔所请,试行‘捐输代惩’之法。然此例一开,须慎之又慎,谨遵以下诸条,不得有违:

一,只限于证据确凿之从犯、微末员吏及确有胁从情节者。首恶元凶、巨贪大蠹不得适用此条,必须明正典刑,公开惩处,以彰国法,安民心,绝不可纵恶养奸。

二,捐输之数额,须使其深感肉痛,方能收惩戒之效,然又不可竭泽而渔,令其家破人亡,反生狗急跳墙之祸。具体由尔依据其家资厚薄、罪责轻重、平日风评,逐一核定,务求公允恰当。核定后之名单与数额,须报朕知晓。

三,所有捐输钱粮物资,须立明细册簿,一物一记,来源、数目、估值、入库时间皆需清晰。此事,朕已密谕户部派遣清廉干练之员,会同随行之监察御史董孝昌,共同负责核验、接收、登记。此外,朕遣叶辅国暂留太原,以为旁观见证,防杜中间环节之流弊与中饱私囊。

四,对外一律只称自愿捐输助赈,彰显其悔过向善、急公好义之心,绝不可提及以捐代罪、以财赎刑等语。对捐输积极、数额较大者,可由总署颁发‘义赈楷模’之类匾额嘉奖,以安其心,亦为后续劝捐他人树立榜样。

五,接受捐输者,须亲笔具结详细悔过书,除承认已查实之罪责外,更须密供其所知晓之上下关联、其他贪墨情状等。此等供状,需单独归档,密封存查,以为日后深挖根须之线索。若事后发觉其供状不实,故意隐瞒或诬陷他人,则两罪并罚,严惩不贷。

六,此事限尔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不可拖延日久,致风声走漏,人心浮动,或使宵小之辈有时机串联反扑。一月期满,无论成效如何,立即停止,转入常态赈灾与吏治整顿。

最后,是帝王对儿子的告诫与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