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小说网 > 灵异恐怖 > 出狱后,我成了风水之王 > 第264章 鬼契约,20万,金星酒店!

第264章 鬼契约,20万,金星酒店!(2 / 2)

“李女士,既然你出手这么大方,那么,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就对不住你的这一片热情。”

“李女士,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

接着。

杨少阳准备带着叶梦瑶和曹细妹离去。

毕竟,钱挣到手了。

再呆在人家家里,也没必要了。

何况,干这一行,有一个行规。

那就是: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绝不能呆在顾客家里,更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主动的麻烦顾客,否则,会扣除阴德。

所以,事情既然已经妥善解决,那么,杨少阳也不想继续留在李菲菲家里了。

“杨大师,这么晚了,你们三位,就留在我家里过夜吧,要不,我在附近的酒店,给你们开一间,不,开两间房,也可以。”

李菲菲十分真诚的看着杨少阳和叶梦瑶以及曹细妹三人。

“不必这样客气。”杨少阳笑道:“住宿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就好了。”

“对了,李女士,这七天之内,你还要再帮你的女儿喊魂。”

“喊魂?”

“对,喊魂,喊7天。”

接着。

杨少阳将喊魂的方法和口诀,告诉李女士。

又给李女士的女儿,画了三道符。

然后,才带着叶梦瑶和曹细妹离去。

到大街上之后。

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

准备明天白天,从虎门高铁站坐高铁回宝庆市。

杨少阳和叶梦瑶以及曹细妹三人,下榻的这家酒店,叫“金星酒店”。

这是一家三星级酒店。

杨少阳一共开了两间房,自己一间,曹细妹和叶梦瑶一间,一共花了1000多块钱。

当然,如果是杨少阳自己一个人出门的话,他绝不会做这种奢侈的酒店。

但带着曹细妹和叶梦瑶出门,就不一样了。

绝不能住那种简陋廉价的酒店或招待所。

委屈自己没关系。

但绝不能委屈曹细妹和叶梦瑶。

否则,自己就不配做男人。

何况。

今晚挣了20万。

也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当然,杨少阳和叶梦瑶以曹细妹下榻的这家酒店,虽然是一家三星级酒店,但在这个珠三角地区的发达小镇,并不是最豪华的。

这个小镇曾经被称为“鞋都”。

大大小小的鞋厂,高达数千家。

其中,员工规模超过1000人的鞋厂,多达七八百家。

最大的鞋厂,员工数量高达数万。

这些鞋厂的老板,大多是台弯人。

很多高层管理人员也都是台弯人。

除了众多的鞋厂之外,还有很多电子厂,玩具厂,手袋厂,五金厂等等其他工厂。

并且,这些工厂大多以外企为主。

因此,厚街镇的酒店业,曾经非常发达。

最辉煌的时候,光是五星级酒店的数量,就多达二十几家。

至于三星级酒店,更是多如牛毛。

而且,还供不应求。

因此,这个小镇的经济最辉煌的时候,酒店业非常发达。

自从华夏的经济转型之后,大量的鞋厂和其它劳动高密集型的工厂迁往东南亚国家之后。

这个小镇的酒店行业,生意就一落千丈。

大量的星级酒店倒闭或搬走。

不过,即便如此,依然还活跃着大量的酒店。

就比如杨少阳和曹细妹以及叶梦瑶三人今晚下榻的这家“金星酒店”。

30多年的老字号了。

依然没有倒闭在时代的浪潮之中。

继续顽强的生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