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内,气氛庄严肃穆。赵伟和周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的终审宣判正在进行。
法庭内座无虚席,除了双方当事人和律师,还有来自全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媒体记者以及关注此案的市民。苏瑾团队作为案件的侦查单位,也全程出席了庭审。
一审判决后,赵伟和周强均提出上诉。赵伟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周强则辩称自己只是教唆赵伟制造轻微故障,没有想到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不应该承担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补充起诉书,出示了苏瑾团队在专项排查中发现的新证据:包括赵伟之前多次篡改维修记录的证据、孙浩关于赵伟指使他篡改碰碰车维修记录的证言、技术科对制动系统痕迹的复勘报告、以及全市特种设备维修行业存在篡改记录问题的调查报告。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赵伟的犯罪行为并非偶然,而是长期违规操作、漠视公共安全的结果;周强作为案件的始作俑者,明知赵伟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仍然威逼利诱他实施破坏行为,对案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法庭调查阶段,苏瑾作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侦破过程和专项排查中发现的新情况。
“我们通过对制动系统的痕迹复勘,还原了赵伟的完整作案过程,他不仅划伤了制动油管道、涂抹了润滑油,还多次篡改维修记录,掩盖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这些行为充分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的后果是明知的,主观恶性较大。”苏瑾说道,同时出示了技术科拍摄的三维扫描图像和金属碎屑检测报告。
陈静也作为鉴定人出庭作证,对新调取的维修记录进行了专业解读:“这些维修记录的篡改手法与赵伟在过山车故障案中使用的手法完全一致,都是用相同颜色的笔涂改原始记录,然后模仿签名。
这说明赵伟长期以来都在使用这种手段掩盖设备故障,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维修的相关规定,也为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面对新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赵伟和周强的辩护律师显得有些无力。
他们试图辩解赵伟的行为是被周强逼迫,主观恶性较小,但公诉人反驳道:“赵伟作为一名资深的特种设备维修人员,深知制动系统故障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却仍然实施破坏行为,而且在案发前多次篡改维修记录,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犯罪,并非被逼迫那么简单。”
在最后陈述阶段,赵伟和周强都没有再提出新的辩解。赵伟低着头,声音沙哑地说道:“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不仅伤害了被困的游客,还破坏了行业的规矩,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我接受法院的任何判决,愿意用自己的余生来忏悔。”周强也表示:“我不该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无视公共安全,威逼利诱赵伟实施破坏行为。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原谅。”
经过合议庭的认真评议,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赵伟、周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即被告人赵伟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周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判决宣布后,法庭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被困游客的代表激动地说道:“谢谢苏警官,谢谢检察机关,谢谢法院!是你们让正义得到了伸张,让我们这些受害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苏瑾团队并没有立刻离开。他们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就如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杜绝维修记录篡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苏瑾建议:“一是建立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诚信档案,将违规操作、篡改记录的人员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特种设备维修工作;二是推广维修记录电子化管理,所有检查和维修数据都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无法篡改;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使用单位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苏瑾的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措施,彻底解决特种设备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过山车故障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吸取教训,加强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