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鲜城的支援部队,从准备到抵达,一共了五天时间,即使只算在路上的时间,也走了快三天。
別看鲜城和环木村的直线距离也就五十公里,但人走的是路,是路就会有些绕。
对於蓝玫瑰堡的骑士们来说,想要完成军队转移,並且不產生太多的非战斗减员,三天时间是一个很合適的时间。
但拉金领著的士兵不同,常备军的第二旗队自不用说,那是凭藉著赛文多远超於內陆农业城镇的吸金能力才养起来的。
虽然才经过扩编不过半年,但精神面貌显然不一般。
第二连队和第三连队也不是一般的军队。
这些人普遍选择的是各村落中的富户,身体素质自不会差,而且属於確定的军役在册人物,平日里也有些注重。
再加上因为各部扩编,不少中低层军官都刚升官不久,主动性和进取心还在。
这些人比起这个时代大多数贵族之间的常见部队来说,已经称得上是精锐了。
只是坚持一天的话,倒也勉强能够应付。
而张纳德之所以没有在奇袭队中加入农兵也是这个原因。
也许再压榨一番新来的农奴还能弄出来一两百人,即使到时候掉了一半人,也还能有一百人到达目的地。
但还是那句话,人数对於战爭是很重要,但士气也不是死物,四百多人到最后有两百八十多人抵达和两百多人出发两百人到达,是一种不同的概念。
甚至说,相比起临走之前还专门喝了肉汤的普通士兵来说。
拉金和洛克两人反而有些辛苦。
他们两个人各穿著一套礼仪性质的精致板甲,前者刻著山姆家的田地和铁锤,后者则印著沃尔特一家平平无奇的盾徽。
装饰华丽,看上去英武不凡,虽然实际上防御力肯定是下滑了。
这种礼仪甲重量虽然轻,但坐在马上,又头顶太阳,简直就是煎熬,没一会就湿透了衣服。
这样做当然不是洛克两人是沙毕,想著在战爭中出风头。
而是为了激励眾人,表明军队的主官正和大家同甘共苦。
没办法,想要让这些人在经过了一天的急行军,然后第二天再跑半天路,抵达终点杀向敌军,光靠著发东西发粮也没多大激励作用。
最有用的还是这个。
看,当官的和我们一起吃苦了。
两人自然也不是白白这样做的,等杰裴逊爵士完成了阻击任务,只需要看上一眼,就明白两人是多么的忠心,为了山姆家的事业甘愿奉献。
等爵士像子爵大人一说,何愁没有功劳呢。
获取骑士采邑,才是他们这些人真正想要的。
为了这个,莫说是太阳底下穿著铁甲晒一天,就是一月甚至是更长时间,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