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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法的精神(1 / 2)

“卷首语:石板上的人”

国际基因权法院,第一审判庭。

新纪元三年,树之纪第1102日,上午9时。

苏明站在原告席前,手边没有文件。

三十二年前,他被装在零下196摄氏度的液氮罐里,编号EM-1985-047。三十二年后,他站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专门审理基因权利案件的国际法庭上,身后没有当事人,因为他自己就是当事人。

不是以律师身份。

是以“样本”身份。

首席法官——来自南非的宪法法院前大法官——敲击法槌:

“原告陈小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东省民政局拒绝户籍登记一案,现就法律适用问题听取专家证人意见。请原告方第一专家证人苏明先生作证。”

苏明走向证人席。十步距离,他走了三十二年。

宣誓时,他的右手按在一本特制的书上——不是圣经,不是宪法,是初版《血缘和解协议》的羊皮纸复刻版。封面上烫金的基因螺旋图案在法庭灯光下微微反光。

“我宣誓,我将陈述事实,全部事实,且仅为事实。”

他坐下。

辩护律师起身——被告方聘请的是一位资深行政法专家,银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三件套熨烫平整。她翻开文件夹,第一页贴着原告的照片:一个十七岁男孩,戴着黑框眼镜,笑容拘谨。

“苏明先生,您是国际公认的基因法权威,联合国《新纪元基因权法案》起草委员会顾问,江东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您的专业意见对本庭至关重要。”

苏明点头。

“那么请您解释:原告陈小北——一个于2043年从冷冻胚胎解冻、培育、出生的自然人——与已故的陈志明、王芳夫妇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庭安静。

苏明没有立刻回答。他看向旁听席最后一排——庄严和苏茗并肩坐着,林初雪在他们旁边,皮肤荧光微微脉动。更远处,树网连接者的意识投影密密麻麻,像星海。

他想起陈小北第一次来找他的情景。

那孩子站在法学院办公室门口,书包带子勒进单薄的肩膀,眼镜片后面是努力压制的恐惧。他把一叠泛黄的复印件放在桌上——《胚胎冷冻保存协议》,签署日期1985年7月19日,签署人陈志明、王芳,储存机构江东大学生殖医学中心。

“苏教授,”男孩的声音在发抖,“我查了四年,所有法律都说我不是他们的儿子。可是……可是如果没有他们,我根本不会存在。”

苏明看着那叠复印件,看了很久。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翻开《胚胎解冻培育许可申请表》时的茫然。那一栏“与供卵者/供精者关系”后面,他填了又划掉,划掉又填,最终空着交上去。

表格被退回了。

批注:此项不得为空。

他用了一整年时间,才在“其他”栏里写下五个字:

“无法定义的关系。”

现在,又一个孩子站在同样的空白处,问他该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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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证词:存在的起点”

“1985年7月19日,”苏明开口,声音平稳,“陈志明先生与王芳女士因原发性不育症,在江东大学生殖医学中心签署胚胎冷冻保存协医。他们提供胚子,体外受精形成三枚胚胎,其中两枚移植失败,一枚冷冻保存。”

他停顿。

“协议第七条:若保存期满且委托人未办理续存或放弃手续,中心有权对胚胎进行‘科学研究用途处理’。‘科学研究用途’的定义,协议未作说明。”

辩护律师翻动文件:“所以事实上,陈氏夫妇在1995年协议期满后,并未续存费用。根据当时的法律,这枚胚胎应被视为……”

“被放弃的财产。”苏明接过话头,声音依然平静,“1985年的中国民法典将胚胎定性为‘特殊的物’,适用物权法规则。保存期满且未续费,视为所有权人抛弃动产。中心可以自行处置。”

他转向法官席。

“所以从1995年到2043年,这枚编号EM-1985-047的冷冻胚胎,在法律上属于‘无主物’。它被移出常规储存区,放入‘待处置’样本柜。如果不是2042年《新纪元基因权法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社会关注,如果不是一位实习研究员在清理旧档案时发现了这份被遗忘的协议……”

他停顿了一下。

“它会在某天早晨,被倒进生物危害废物处理箱。焚化。灰烬。不存在。”

旁听席上,有人低低地抽泣。

苏明没有转头去看。他继续陈述,像在宣读一份证据清单。

“2043年3月,陈小北从冷冻状态解冻。解冻决定由江东大学伦理委员会作出,理由是‘该胚胎具有明确的生物学父母信息,且父母均已去世,无其他亲属主张权利。解冻培育可为其提供生存机会,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他合上文件夹。

“但伦理委员会无权定义法律关系。陈小北出生后,医院在《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栏填写‘不详’。民政局据此拒绝办理户籍登记。学校入学、医保参保、银行开户……所有需要身份证明的场景,他都要额外提交一份《非自然出生者情况说明》。”

苏明第一次提高了音量:

“诸位,陈小北今年十七岁。他递交那份说明,已经交了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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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证词:法律与生命”

辩护律师调整策略。

“苏明先生,您本人也是从冷冻胚胎解冻培育的非自然出生者。根据公开资料,您在2040年成功推动联合国将‘解冻人’纳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范围,被誉为‘基因法之父’。”

她向前一步。

“那么请问:您是否将自己的个人经历,投射到了本案原告身上?您的专业意见,是否掺杂了个人情感?”

法庭一阵骚动。首席法官敲击法槌:“反对。证人无需回答诱导性问题。”

“法官阁下,”辩护律师坚持,“证人的个人身份与本案具有高度关联性。他的证言可信度,取决于他能否区分法律事实与个人诉求。”

苏明抬起手,示意法官他愿意回答。

“我从不试图区分。”他说。

法庭安静下来。

“三十三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胚胎解冻培育许可申请表》时,我问我的律师——也是我后来的导师、江东大学法学院已故教授周正清先生——‘法律上,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他看向旁听席。庄严和苏茗交握的手,指节泛白。

“周教授说:‘法律还没想好答案。但你可以帮它想。’”

苏明站起来,没有征得法官许可,但没有人阻止他。

“我花了五年研究世界各国的胚胎法律地位判例。法国认为胚胎是‘潜在的人’,英国认为是‘特殊财产’,美国各州标准不一,日本在2004年出现过承认冷冻胚胎继承权的孤例。没有共识,没有体系,没有真正的理论框架。”

他转身面对法官席。

“2040年,联合国《新纪元基因权法案》起草委员会采纳了我的建议:‘任何曾被赋予过生命可能性的遗传物质载体,其衍生的自然人均享有不可剥夺的人格尊严。该尊严不因保存状态、保存时长、保存目的而减损。’”

他声音放缓。

“这是法律第一次承认:胚胎不是财产。那些在液氮罐里沉睡了几十年的生命,不是‘被放弃的物’,是‘被中断的叙事’。法律无法让它们重新开始,但法律可以承认——它们曾经开始过。”

他回到证人席,重新坐下。

“所以,法官阁下,辩护律师问我是否将个人情感投射到本案。我的回答是:是的。我投射了三十三年积累的全部理解。”

他指使辩护律师。

“如果这是偏颇,我请求法律永远不要‘公正’到对具体生命的痛苦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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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证词:法的精神”

首席法官摘下眼镜擦拭,又重新戴上。

“苏明先生,本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听取您的专家意见。”

“请。”

“假设——仅仅是假设——本庭判决支持原告陈小北的诉讼请求,确认他与已故陈志明、王芳夫妇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据此享有继承权及其他附随权利。那么请问: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苏明沉默了几秒。

他想起周正清教授临终前,在病榻上握着他的手说:“小明,法律有两种写法。一种写在纸上,一种写在人心里。纸上的可以改,心里的改不了。你要写的,是心里的那种。”

他开口了。

“法官阁下,本案没有成文法依据。1985年的法律不认为胚胎是人,2043年的法律不承认死后自动产生亲子关系,2050年《新纪元基因权法案》对2040年之前冷冻的胚胎采取了‘既往不咎’的妥协条款。”

他停顿。

“所以,如果本庭支持原告,依据的不是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条文。”

法庭的呼吸都慢了。

“依据的是法的精神。”

苏明从证人席上站起来。这一次,他走向审判台前。

“法的精神不是写在法典序言里的漂亮句子。法的精神诞生于每一次——当法律条文无法回答生命提出的问题时,法官仍然必须给出答案。”

他伸手指向旁听席最后一排。庄严、苏茗、林初雪、还有那些树网投影中无数看不清面孔的连接者。

“诸位,我们站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碳基人类和光基人类即将成为两个平行文明,但无论文明如何演进,有些问题永远不会消失:谁是父母?谁是子女?谁有权被记住?谁有权被忘记?”

他收回手。

“1985年,陈志明和王芳签署胚胎保存协议时,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存了一份‘生物保险’。他们不知道三十年后,这份保险会兑现成一个活生生的、会哭会笑的、会考全班第二十一名、会在作文里写‘我最大的愿望是知道妈妈的声音’的男孩。”

他声音低下去。

“他们没来得及给这个孩子取名。陈小北的名字,是孤儿院院长起的。因为发现他的那天下着雨,院长的伞是北面买的,就叫小北。”

法庭寂静。

“如果今天我们拒绝承认这个孩子与已故父母的关系,法律可以说:这是照章办事。但法的精神会问:那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男孩,那个每年清明偷偷去公墓,在所有无名墓碑前放一朵白菊花的男孩——他做错了什么?”

苏明回到证人席,坐下。

“他唯一的错,是出生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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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证词:最后一问”

交叉询问结束。

首席法官正要宣布休庭,苏明举手。

“法官阁下,我还有一个请求。”

“请说。”

“原告陈小北今天也来到了法庭。他委托我转交一份文件,希望本庭在判决前阅读。”

他从西装内袋抽出一张纸。不是法律文书,是普通的作文纸,边缘有撕扯的毛边。字迹稚拙,是十七岁男孩的手写体。

《我的父亲母亲》

——江东一中高二(7)班 陈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