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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草原逢旧识,狭路遇新缘(2 / 2)

别人只看到他吊儿郎当,玩世不恭,却不知道他心里装着的东西——守护义父,守护六扇门守护的“苍生”,哪怕这条路很难走。

“等处理完这边的事,就回大雍。”易阙望着星空,眼神坚定,“到时候……”

胡思乱想中,倦意袭来,他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时,易阙猛地睁开眼,眼神瞬间清明,没有丝毫宿醉后的迷茫。水洼边,一只灰兔正歪着头打量他,红宝石般的眼睛里满是好奇。

“小家伙,算你运气好。”易阙笑了笑,挥了挥手,“小爷今天没胃口吃兔肉,滚吧。”

灰兔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蹿起身,三两下就没入了草丛。易阙伸了个懒腰,浑身骨头发出一连串舒服的脆响。他打量着四周,水洼不大,但水很清澈,水底能看到一些胖乎乎的块根,像是某种可食用的植物。

“正好,洗洗晦气。”易阙三下五除二脱光衣服,跳进水里。冰凉的水瞬间浇去了残余的睡意,他舒服地哼唧了一声,开始搓洗身上的泥垢。

洗到一半,他低头看到水底的块根,眼睛一亮,伸手挖了几个。块根呈淡黄色,带着泥土的腥气,剥开外皮,里面的肉质雪白,咬一口,清甜多汁,带着淡淡的草木香。

“不错啊,比干粮好吃。”易阙大嚼特嚼,又挖了十几个,用草叶包好,打算带在路上当零食。

他在水里玩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起身。阳光洒在他身上,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芒,锻炼得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宛如上帝最精心的杰作。易阙低头看了看,得意地吹了声口哨。

“啧啧,这本钱,不知要让多少姑娘疯狂。”他正自我陶醉,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夹杂着一个青涩的女声。

“阿爸阿妈,那边有人,我们过去看看!”

易阙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地去抓衣服。偏偏越急越乱,裤子套了半天都没穿上,马蹄声却越来越近。

“等一下!”易阙急得大喊,“别过来!我在穿衣服!”

马蹄声戛然而止,一个略微带着稚气的声音响起,听起来有些怯生生的:“谁在那里?我……我没有恶意。”

“祖宗,你先别动,我马上就好!”易阙手忙脚乱地系好腰带,把朴刀背在身后,这才从草丘后探出头。

眼前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骑在一匹棕色的小马上,梳着两条麻花辫,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眼睛又大又亮,像藏着星星。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草原服饰,领口和袖口绣着精美的花纹,看到易阙时,好奇地歪了歪头。

“你……不是草原上的人?”少女问道,声音清脆如银铃。

易阙愣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么明显?我觉得我已经快被草原同化了啊。”

“你的眼睛太亮了,像汉人商队里那些读书人。”少女认真地说,“而且你的气味不对,没有草原的羊膻味,也没有马奶酒的味道。”

易阙失笑:“小姑娘观察挺仔细。我确实是从大雍来的。”

就在这时,又有两匹快马奔来,一男一女,看起来是少女的父母。男人身材魁梧,络腮胡,穿着黑色的皮甲,腰间别着一把弯刀,眼神锐利,带着草原汉子特有的彪悍。女人则英姿飒爽,穿着红色的骑装,眉目间带着几分英气,看向易阙的目光带着警惕。

“阿斯玛,不是让你别乱跑吗?”女人开口道,声音清亮。

“阿妈,你看,这里真的有人!”少女撒娇道,指了指易阙。

男人翻身下马,对着易阙做了个奇特的礼节——右手握拳,抵在心脏位置,微微躬身:“远方来的客人,你要到哪里去?”

易阙连忙学着他的样子回礼,笑道:“我是从大雍来的,要去海峡城,和商旅队伍走散了,正在找他们。”他顿了顿,好奇地问,“你们怎么看出我不是草原人的?我觉得我已经很像了啊。”

男人爽朗地笑了起来,声音洪亮如钟:“草原人的眼睛里有风沙,你的眼睛里没有。而且你的口音,带着大雍南方的软调。”他顿了顿,突然问道,“你们的商旅,是莫老带队吗?”

易阙眼睛一亮:“你们认识莫老头?就是那个总拿着旱烟杆,走三步就得抽一口的老头子?”

男人脸上的警惕少了几分,点头道:“正是。莫老是我们有熊部落的朋友,每年都会来草原做买卖,为人很厚道。”

“那可真是太巧了!”易阙喜出望外,“我就是和莫老的队伍走散的,他们被密宗和马匪追杀,我留下来断后,现在正找他们呢。”

男人眉头皱起:“密宗?那帮秃驴最近确实在草原上不老实。马匪……你说的是一道风?”

“对!就是一道风,他们的头子叫熊霸天,是个铁塔似的汉子,用一把狼牙棒,打架时会冒出巨熊虚影。”易阙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什么,“你们认识他?”

男人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熊霸天是我们有熊部落的人,早年犯了族规,被族长赶了出去,没想到成了草原上的祸害。”

易阙目瞪口呆:“有熊部落?就是草原三大部落之一的有熊部落?”他之前被苍狼部落追杀了一路,对草原三大部落早有耳闻,没想到这么巧就遇到了有熊部落的人。

“正是。”男人点头,热情地邀请道,“远方的客人,要是不嫌弃,就去我们部落做客吧。莫老的队伍要去海峡城,肯定会经过我们部落的地界,说不定能碰到。”

易阙喜出望外:“真的?那太感谢了!我叫易惊天,不知大哥大嫂怎么称呼?”

“我叫熊燃,这是我妻子郑秋雨,女儿阿斯玛。”男人指了指妻女,“我们家的帐篷就在前面,离部落还有段距离,得赶一天一夜的路才能到。”

易阙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一天一夜?”他刚跑了几十里,腿都快断了。

郑秋雨看出了他的窘迫,笑道:“我们有马,你可以和阿斯玛共乘一匹。”

阿斯玛立刻拍了拍自己的小马:“易大哥,我的马儿很乖的!”

易阙看着少女真诚的眼睛,心里的那点不情愿瞬间烟消云散,笑道:“那就麻烦阿斯玛妹妹了。”

熊燃一家三口收拾了一下,阿斯玛让出了自己的小马,易阙笨拙地爬上去,尽量保持着距离。少女身上的青草香气飘进鼻腔,让易阙有些不自在,只能尴尬地看着前方。

熊燃和郑秋雨在前边引路,马蹄声“嘚嘚”作响,打破了草原的宁静。清晨的阳光温暖,照在四人身上,拖出长长的影子,在草地上缓缓移动。

易阙看着远方起伏的草原,心里突然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追杀、逃亡、厮杀……这些天的紧张似乎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只剩下宁静和淡淡的期待。

他并不知道,血云上人的死里逃生,会在不久的将来,为他和商旅队伍带来怎样一场更大的风暴。

此刻的他,只想着尽快找到莫老头和青媚她们,却没料到,与有熊部落的相遇,会让他的旅程拐向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向。

草原的风继续吹着,带着青草和未知的气息,将四人的身影送往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