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常在外搞事业,有空,也就和兰二元聊几句,
我在倒卖煤炭,老刘说,
怎么样,挣钱不?老兰问。
凑合,不赔…
把你的煤卖我点!老兰问,我家那时候自个儿烧暖气炉。老兰又拉拢了几家买老刘的煤。
夏天,老刘又开始承包工地沙石(最后沙子全被孩子玩没了,项目黄了) 。
赚就赚笔大的,亏就亏个精光!刘家常年处于“即将暴富”和“已经破产”的叠加态。
刘母提篮卖菜,薄利,又销不出去。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不了家就早犯案。刘家大儿承袭刘爸,执行力强,方向感差:要来就来一大票,富贵险中求!。
而邻居夏家老大承袭夏老师精明,出谋划策。脑子好使,但用错地方。
刘弟望风,但经常望到忘记提醒。
三人伙同其它几个小混混犯案。警察追上火车,老大与弟弟一起跳火车,老大跑了,弟弟跌断一腿,才十来岁。夏家大儿子蹲了监狱。
这三熊孩子的结局,引小区沸腾。都背后议论纷纷,竟敢跳火车,以为自己是游击队啊!吃瓜群众说。
老夏从此再也不出来仁义道德的讲给别人听了。刘、夏二家死一般的沉寂。
刘、夏两家大儿子,代表八十年代中后期这小城市的社会风气:经济五线,混混超一线,青少年在街头斗殴率堪比港片。
青少年自行车盗窃联盟是专业团队,童叟无欺。
社会小混混专门结交差生。
“放学别走”,不是约学习,是约架!
“偷车,来钱快”,混混实战出真知!
当时,兰宝滨也属“叛逆期”—喜欢展示自己胆大,打个群架…,最终被老兰的黑脸镇压了他的叛逆。毕竟,他作为老大,最懂:“只要乖,才会被爱”——这是他在爷爷奶奶父母的宠爱下,总结的人生最牛的生存指南。兰宝滨与混混们一刀两断。
再说老兰工资稳定,老秦勤劳善良,两人规矩过日子,这家庭不至于出个犯案的人。得亏我家穷得刚刚好——既懂老人疾苦,又不至于疾到去偷井盖。
不过,不学习的孩子最容易误入歧途,既便不缺钱,但缺精神食粮,近墨者黑!
现在想来,多亏没住刘家隔壁。要是跟刘家老大混成兄弟,这会儿不是在号子里背《刑法》,就是在火车上表演铁腿功——就像那个跳火车摔断腿的倒霉蛋。
<瘸腿的隐性回报>
那年火车一跳,老大成了家属区永远的传说;老二倒是在火车轨道边留下了到此一游的永久纪念——一条比人生规划还要曲折的腿。
瘸了就消停了。刘妈抹着眼泪说。
谁能想到呢?这条瘸腿反倒成了最靠谱的创业合伙人,大姐给凑的本钱,老二拖着那条假肢,在这条拥有4个学校的长街区开了个小书店。那屋子窄得像个大衣柜,光线暗得正好掩饰了他那死灰一般的脸——毫无十八岁人的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