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家具杂物,皆归干儿子易中海所有,以全其孝心,了吾心愿。
空口无凭,立此为据。立嘱人:聋老太太(画圈)。见证人:……”
易中海停下笔,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笔尖悬在半空,
一滴暗红色的“墨汁”滴落在纸上,迅速洇开一小团污渍。
见证人写谁?傻柱?不行,那傻子虽然听他的话,但脑子不灵光,
万一被人一套话就说漏嘴,或者将来反水,就是天大的麻烦。
写院里其他人?刘海中?闫富贵?
那两个势利眼,现在恨不得扒上林动的臭脚,怎么可能给他作证?
而且,这份遗嘱的关键在于“真”,有没有见证人,其实没那么重要,
反而多一个人知道,多一分风险。
他想了想,拿起笔,将“见证人:……”这一行用力地划掉,墨迹几乎划破了纸张。
然后,他在
“本遗嘱由立嘱人口述,因立嘱人不识字,特由干儿子易中海代为记录书写。
立嘱之时,立嘱人神志清醒,表达自愿,特此说明。
立嘱时间:公元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他写了个日期,是上个月月底。那时候老太太虽然被林动抓进去又放出来,
受了惊吓,但人还活着,也能说话,逻辑上完全说得通。
而且圣诞节这个日子,洋气,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正式”。
写完正文,他小心翼翼地将笔尖移到“立嘱人:聋老太太”后面那个括号处,
深吸一口气,手腕悬空,凭借刚才练习了无数遍的感觉,一气呵成,
在括号里画上了一个与“模板”极为神似的、歪歪扭扭的圆圈!
画完圈,他放下笔,拿起那张“遗嘱”,对着窗户缝隙透进来的那缕微弱天光,
仔细端详。圆圈画得几乎完美,位置也恰到好处。
现在,就差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最具“法律效力”的一步了——手印。
易中海放下“遗嘱”,伸出自己右手那根因为常年劳作而布满厚茧、
关节粗大的大拇指。他看了看那盒干涸的印泥,嫌颜色不够鲜亮逼真。
他眼珠一转,想起以前在厂里医务室见过红药水。
他起身,蹑手蹑脚地翻箱倒柜,终于在抽屉角落找到一个落满灰尘、
几乎空了的紫药水小瓶子(他分不清红紫,觉得颜色差不多)。
他拧开盖子,里面只剩一点点深紫色的粘稠液体。
他用一根细铁丝蘸了一点,小心地、均匀地涂抹在自己的大拇指指腹上。
然后,他重新坐回炕沿,拿起那张承载着他全部野心的“遗嘱”,
对着“聋老太太(画圈)”那个位置旁边,用尽全身力气,
重重地、稳稳地按了下去!
一个深紫色的、略带粘稠感的、清晰的拇指螺纹印,
赫然印在了略显粗糙的信纸上!
印泥的紫色虽然和通常的红色略有差异,
但在昏暗光线下,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
反而更添一丝“陈旧感”和“真实感”。
易中海拿起这张新鲜出炉、墨迹(其实是紫药水)未干的“遗嘱”,
再次对着光线,仔细地、贪婪地看了又看。
圆圈模仿得惟妙惟肖,手印清晰完整,行文“合理”,日期“恰当”,
还有“代笔说明”……完美!太完美了!
有了这张纸,那两间他梦寐以求的正房,就是他的了!
是他易中海的私有财产了!街道不认?
那就拿着这份“遗嘱”去闹!去街道办事处拍桌子!去区里举报!
他易中海在四合院几十年,在轧钢厂几十年,
难道还争不过一个毛头小子林动?这份“遗嘱”,
就是他的尚方宝剑,是他的翻身仗!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搬进那两间宽敞明亮、铺着青砖、阳光满屋的正房,
坐在宽敞的堂屋里,泡上一壶高碎,悠闲地听着收音机,
接受着院里那些势利眼们羡慕、嫉妒、不得不低头问好的场景。
而林动?只能在前院他那间“暴发户”式的新房里干瞪眼!
傻柱?那个没用的东西,给他口饭吃就不错了,还想分房子?做梦!
巨大的喜悦和即将到手的财富,让他兴奋得浑身发抖,脸色潮红。
他小心翼翼地将这张“遗嘱”折成一个小方块,
又找来一小块干净的油纸仔细包好,然后郑重其事地
塞进自己贴身内衣缝制的暗袋里,还用手按了按,
感受到那硬硬的触感,才彻底安心。
等明天,不,等后天,等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差不多了,
院里的人都松懈了,林动那边或许也以为大局已定了,
他就找个机会,一个人,悄悄地去街道办,
找到负责房产的林主任,亮出这份“铁证如山”的“遗嘱”,
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要求接收那两间本该属于他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