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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十四卷倒反天罡(1 / 1)

夜里翻那新印的律条,瞅见“过犯录存,秘而不宣”八个字,直叫人喉咙里发腥,像吞了口陈年的霉豆腐。这等所谓的“仁政”,听着倒软和,骨子里全是蛆虫——好比给烂透的疮口裹上云锦,偏说能起死回生;给毒草浇上蜜水,倒自诩是普度众生。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这世人,可今儿个才算开了眼,原来百年前的沉疴旧疾,换个“温情”的名头,就能当治国的宝贝疙瘩。

想那百年前,洋鬼子扛着炮舰撞开我家门,揣着“烟土”这祸根,把九州大地搅得鸡犬不宁。那会儿的国人,抽得云里雾里,骨头架子都散了,精神头也没了,成了列强嘴里的“病夫”,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那段日子,是刻在民族脊梁上的刀子,是淌在华夏血脉里的脓水。为了祛这毒,多少汉子抛了脑袋、洒了热血:林文忠公在虎门点了一把火,烧出几分中国人的骨气,可转头就招来八国联军的铁蹄;无数义士跑断了腿、喊破了嗓子,拿笔当刀子,拿血当墨汁,就盼着能叫醒那些睡糊涂的人,挡住这毒魔的侵害。

如今,山河总算重整了,国力也渐渐强了,那百年前的毒魔虽说没根绝,可也被无数守护者挡在了国门外头。这些守护者,是边境丛林里跟凶徒玩命的孤胆英雄,是黑夜里跟阴影死磕的点灯人。他们里头,有人被打断了骨头,手里的刀还攥得死死的;有人掉进了泥坑,自己染了毒,就为了把毒巢给端了;有人正当年富力强,却突然倒在了黎明前,连个姓名都没留下。他们用自个儿的血肉之躯,筑了一道新的长城,就为了不让百年前的耻辱再上演,就为了护住千家万户的灯火。

可如今这张破纸律条,倒好,要把那些染了毒的人的过错,轻轻巧巧地抹了去,把他们的黑底子藏进暗无天日的角落里。这做法,跟百年前那些纵容“烟土”走私的官老爷,有啥两样?当年的官老爷为了自个儿的好处,对“烟土”的祸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的这些人,为了所谓的“宽宥”,对毒痕的危害绝口不提。那些守护者的血,算是白流了?他们用命筑起来的防线,就这么被一张“温情”的纸,轻易戳破了?这哪儿是宽宥,分明是糟践守护者,是背叛了百年的抗争!

那毒玩意儿,可不是皮肉上的小毛病,简直是钻到骨头里的毒虫。一旦沾染上,就像附在骨头上的脓疮,想根治都难。百年前,多少家庭因为这东西,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田地因为这东西,荒得长不出庄稼。现如今,这毒魔还在作祟,多少人因为它身败名裂,多少家庭因为它碎得不成样子。可这新律条,倒把这种过错,跟平常人家的吵吵闹闹、市井里的鸡毛蒜皮混为一谈,全都封起来藏着。这是不懂毒魔的厉害,还是压根儿不在乎世人的安危?

有人说,法律这东西,得有温度,得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改过自新,得是敢直面自个儿的过错,用行动来赎罪,不是把污点藏起来,逃避该受的惩罚。就好比一个人长了毒疮,得刮骨疗毒,才能好得彻底,不是敷上一层香粉,自欺欺人。这新律条这么干,说白了就是告诉世人:就算染了毒、犯了错,只要熬上一阵子,就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前的事儿都能一笔勾销。这种信号,只会让更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往那险地里钻,让毒魔死灰复燃,让无数人的坚守,全打了水漂。

更让人揪心的是,那些被封存了记录的人,说不定还能凭着这“干净”的身份,钻进要害部门,执掌国家的大权。国家的权力,那是多大的事儿啊,得让品行端正、意志坚定的人来管。要是让染过毒的人混了进去,那就好比让豺狼看着羊群,让狐狸当狱卒,能有好结果吗?他们说不定会利用手里的权力,为自个儿捞好处,甚至给毒魔当保护伞,让毒祸蔓延得更厉害,到时候想挡都挡不住。百年前,就是因为官老爷们昏庸无能,纵容毒祸,才把国家弄得名存实亡;现在要是重蹈覆辙,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那些“看客”,一个个麻木不仁,冷血自私,别人遭了罪,他们跟没事儿人一样。现在的某些人,跟那些“看客”,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们只看到了染毒者想“悔改”,却看不见守护者付出的牺牲;他们只想着搞点“立法政绩”,却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这种短视的举动,这种荒唐的律条,只会让百年前的悲剧再演一遍,让华夏民族再掉进火坑里。

法治这东西,本该是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是用来纵容恶行、不管不顾公义的。百年前,清政府就是因为法治废弛,官老爷们腐败不堪,纵容毒祸,最后才成了列强的跟屁虫;百年后,我们好不容易建起来完善的法治体系,好不容易在禁毒这事上有点成效,却弄出这么个自毁长城的律条,这不是傻吗?这不是荒唐吗?

禁毒这条路,从来就不是什么温情脉脉的路,它需要的是“零容忍”的决心,是“一刀切”的勇气,不是这种模棱两可、纵容恶行的“温情”。百年前的教训,还历历在目,百年后的我们,怎么就能好了伤疤忘了疼?那些守护者的血,不能白流;那些无辜百姓的苦,不能白受;百年前的耻辱,不能再重演!

我倒要问问,那些制定这律条的人,你们还记得百年前的“烟土”之祸吗?你们还记得那些为了禁毒而牺牲的仁人志士吗?你们还记得那些因为毒祸而家破人亡的老百姓吗?要是还记得,为什么还要弄出这么个荒唐的律条?要是还记得,为什么还要对毒魔的危害视而不见?

历史这东西,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百年前的“烟土”之祸,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我们都清楚,毒魔不除,国家就不得安宁,老百姓就不得安生。百年后,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让毒魔再侵蚀我们的民族,不能让百年前的耻辱再上演一遍。

鲁迅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现在,我们就需要这样的猛士,需要直面毒祸危害的勇气,需要严惩恶行的决心,而不是把污点藏起来、纵容恶行的“温情”。这新律条的出台,或许有他们所谓的“考虑”,可这种考虑,是拿公众的利益当赌注,是对英雄的牺牲视而不见,这是万万不行的!

我恳请那些制定这律条的人,好好看看这律条,别再抱着这种本末倒置的“温情主义”不放,守住禁毒的“零容忍”底线。让染毒者为自个儿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让守护者的牺牲得到该有的尊重,让老百姓的安危得到该有的保障。不然,等毒魔死灰复燃,等社会秩序乱成一团,等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了信任,到时候再想挽回,可就晚了!

百年的风风雨雨,华夏民族经历了多少磨难,却始终没倒下,就是因为我们有坚守正义、抵御外侮的民族精神。禁毒这场仗,没有硝烟,可它关乎国家的安危,关乎民族的兴衰,关乎老百姓的福祉。我们不能因为所谓的“温情”,就对毒魔妥协退让,就对恶行放任不管。我们要记住百年前的教训,守住禁毒的底线,守护好我们的国家,守护好我们的民族,让华夏文明在历史的长河里,一直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