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自习课。
数学作业的最后一题有些难,我正咬着笔杆,在草稿纸上反复推演一道复杂的方程式。
夏末午后的教室闷得像蒸笼,偶尔从窗外吹进来的风也是热的,带着倦意。
阳光斜射进来,在杨勇刚专注的侧脸上投下睫毛细密的阴影,他也在写作业,但笔尖时停时走,显得有点心不在焉。
忽然,胳膊肘被轻轻碰了一下。
我侧过头。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完全停下了笔,正看着我。
那支蓝色的圆珠笔在他拇指和食指间无意识地、快速地转动着,划出一个个看不见的蓝色光圈。
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不像平时讨论篮球或作业时那般直接。
他有些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声音压得很低,几乎要被教室里翻书的沙沙声淹没:
“那个……乔红霞,能不能拜托你件事?”
“你说。”
我的心跳莫名乱了一拍,手里的笔握紧了。
他犹豫了一下,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笔记本——最普通的那种,深蓝色的硬壳封面,没有任何图案,朴素得有些严肃。
他把本子推到我面前的桌上。
“能不能……”他顿了顿,眼睛飞快地瞟了一眼窗外,又转回来,语气里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近乎笨拙的认真,“帮我做个摘抄本?
就像你自己用的那种……我觉得,嗯,挺好看的。”
阳光正好移动了一点,落在他微微发红的耳廓上,那抹红色在明亮的光线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愣住了。
帮他做摘抄本?
这意味着我的笔迹、我精心挑选的句子、我在页角画的那些小花小草,将会躺在他的书包里,每天被他看见、翻阅。
这意味着……他注意到了我那本从不轻易示人的、贴满贴画、写满心事的摘抄本,并且,他说“喜欢”。
各种念头像受惊的麻雀在脑子里乱飞:该抄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