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未命名草稿(2 / 2)

当这卷沉甸甸的圣旨被隆重地送到尚在病榻上的我手中时,我看着上面那些滚烫的字眼,心情复杂难言。

一方面,我确实能感受到皇兄那份发自内心的感激和想要补偿的心意。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有着现代灵魂的人,我深知“免罪权”这种东西,对于一个王朝的法制来说,是多么危险的一把双刃剑!皇兄此举,感人是感人,但也确实有些……过于感性甚至冲动了。一个成熟的帝王,不应该留下如此可能贻害后世的口子。

“这个皇兄啊……真是……”我叹了口气,不知是该欣慰还是该骂他蠢。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我觉得有必要做出一些约束。于是,在接到圣旨后不久,我以“护国长公主”的身份,颁布了一道并非圣旨、却更具影响力的“家规”,公告天下:

《护国长公主府家规》

一、嗣续之规: 男子年过三十且正妻无所出,方可纳妾,以重结发之情,维家族之和。

二、家业之规: 家中长子(或长女,见第五条)继承家业六成,余下四成由其他子女均分。与皇室合股之产业,原则上由嫡长一脉继承,以确保经营稳定。

三、律法之规: 后世子孙,若有作奸犯科、触犯国法者,无论身份,先行家法杖责三十,再送官依法究办,并即刻逐出族谱,永不得归宗!长公主府绝不庇佑罪人!

四、平等之规: 族中女子,享有与男子同等之受教育权及家产继承权。若长女才干出众,经家族公议,亦可为家族继承人,他人不得异议。

五、忠君之规: 凡我子孙,当永为赵宋皇室之忠诚拥护者。无论谁人为帝,皆需效忠当下之君,谨守臣节。严禁参与皇子争储、结党营私,违者逐出族谱,剥夺一切继承权利!

这五条家规一经公布,顿时在朝野上下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内容之开明、约束之严厉、尤其是对女子地位的肯定和对皇权的绝对拥护,都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的普遍认知。有人赞叹长公主深明大义、高瞻远瞩,也有人私下非议,觉得过于严苛或不合礼法。

不过,这些风波都被白玉堂牢牢挡在了公主府外。他严禁任何人在我养伤期间用这些琐事来烦我,我乐得清静,也确实没精力去理会。

我眼下更关心的,是白灵儿姐姐的动向。她境界稳固后,第一时间就来向我辞行,准备前往那个旱情严重的平阳府行云布雨。我们姐妹二人说了好一会儿体己话,知道她已完全掌控了真龙之力,我也就放心了不少。看着她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在云端,我知道,一场甘霖即将降临那片干涸的土地,无数百姓的希望,也将随之复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