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矣,诸兄。
原期月余,然未及三旬,家严家慈频致电,催归相亲。故强支二旬有余,终为家声所迫,不得还。忆昔大漠戈壁,采风觅灵感,何等自在,偏是电话纷至,扰我清宁。
及归,相亲事果败。吾竟遁矣。家人复令随其营生,强我束身。
吾已弱冠有七,彼仍视我如总角,窃以为,彼非真急吾婚事,实不欲吾浪迹天涯,故强薅我归耳。
所相者,乃亲眷之女。较之吾初恋,姿容远逊。
凡此相亲,多系父母旧识所荐。对之,只觉局促难堪,终无多言——毕竟是长辈情面,不好唐突。
后共餐、同游,吾终是逃了。实言告之,吾深恶此等相亲。
太过戏剧。今之自由相恋,岂非常态?家人偏欲吾求一安稳生计,娶妻生子,循规蹈矩。吾对曰:“再飘数年,浪迹四方,打零工为生,亦乐在其中。”然家人终不允。
昔尝有侣,后为其所弃。
窃思,再过二载,纵不愿婚,恐亦身不由己,再难脱身。趁此二十六七,尚得自由,正该多踏山河,广览世情。
实言相告,受今时思潮所染,吾不甚愿婚。只盼再打数载工,积些余资,便换一城池栖身。一人独居,何其好也——不惹柴米油盐之扰,不陷家长里短之烦。
忆昔在学,数为浮浪子弟所弃,皆非以婚为念者。是以,今再不信世间美好,故对相亲、婚嫁、相恋诸事,皆心拒之。
吾所慕者,乃聪慧通达、有书卷气者。容貌体态,非所重也。昔尝谓:“有趣之灵魂,远胜姣好之皮囊。”然所遇者,多是徒有其表之辈,久则情疏,终至分离。
此非看破,实有憾焉,有不甘焉。
今觉独居甚好,至少得自由。纵日子清苦,亦无烦忧。孤独二字,若能自适,其乐无穷也。
雨日最宜酣睡。
罢了,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