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罪否?”
没有讼师,没有证人,没有辩驳的机会。
证据标准被降至最低——一封匿名举报信,一句酒后失言,甚至仅仅是某人被怀疑“祖上曾为武士”,便足以定罪。
若犯人试图辩解或喊冤,等待他的,是站在一旁的打手毫不留情的鞭笞或棍击,直打到认罪为止。
刑讯逼供,是日常程序。
对于那些被认为“顽固不化”或“可能知晓更多同党”的犯人,审讯会升级。
夹棍、烙铁、灌辣椒水、吊打……种种酷刑轮番上阵。
惨叫声日夜不息,穿透厚墙,让附近经过的人都下意识加快脚步、低下头去。
那种声音,如同看不见的绞索,勒在所有人心头。
……
一旦定罪,处罚迅速而公开。
“震慑”是镇逆司的核心职能之一,因此,刑罚必须在最公开的场合、以最残酷的方式执行。
每日清晨或午后,在各县城或乡镇的固定刑场,往往是城门外开阔地或昔日人员最集中的集市广场,便会上演当天的“恐怖公开课”。
被五花大绑、插着写有罪状木牌的犯人,被士兵押解至刑场中央。
围观的人群——新迁汉民、归顺倭人、过路商贩——被强制要求观看。
士兵们手持长矛,围成人墙,防止有人闭眼或逃离。
处决方式多样,且极具威慑性。
斩首最为常见。刽子手大刀一挥,人头落地,鲜血从脖颈腔中喷涌数尺,无头尸身抽搐几下后扑倒。
围观者中,倭人大多面色惨白,浑身颤抖;汉民中亦有面露不忍者,但很快在身旁士兵的冷眼下低下头去。
绞刑用于那些被认为“稍可从轻”者。
绳索套颈,脚下活板抽开,人体悬空挣扎,面色青紫,逐渐窒息。那漫长的、窒息的痛苦,比一刀毙命更让人感到恐惧。
而磔刑(车裂),则用于“罪大恶极”者——如反抗组织者、杀死吏员的凶犯。
犯人的四肢与头颅,被分别绑在五头被驱策的牛或马身上。
随着一声令下,鞭子抽响,牲畜向五个方向猛然发力。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后,人体被活生生撕裂成数块,鲜血、内脏洒落一地。
那股浓烈的血腥气,能飘散数里,数日不散。围观者中,常有妇孺当场晕厥,许多倭人瘫软在地,不敢再看。
行刑之后,更可怕的“示众”开始。所有被处决者的首级,被刽子手用石灰腌制防腐,然后堆成一座座触目惊心的“首级丘”,悬挂于城门、交通要道、或昔日神社的鸟居残骸之上。
那些头颅,有的面目狰狞,眼珠突出;
有的表情扭曲,凝固着生命最后一刻的恐惧;
有的已腐烂发臭,蝇虫嗡嗡环绕,乌鸦、野狗在附近徘徊,争相啄食。
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每一个在要道赶路的人,都必须在这些首级丘下经过。
那浓烈的腐臭、密密麻麻的蝇虫、以及那些空洞眼眶中仿佛仍在注视的“目光”,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每一个人:反抗的下场,就是如此。
顺从,是唯一的活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