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当太阳从遥远的山脉中冒出头的时候。
所有人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就连方健也是如此。
他虽然和李书文师傅学了功夫,和吴建国大哥学了枪法。
但这毕竟是他生平第一次参加实战啊。
别看他表现的比任何人都要冷静。
但实际上,他的心情是……
特么的,吓死老子了,怎么就遇到野生狼了?
如果不是这前方有两家人和野生狼对峙,方健或许早就开着车,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太阳出来,确定不会再有危险之后,车里的几个女人也下来了。
此时,方健已经从两个小家伙的口中知道。
他们是两家人,这次出来是……
野营的!
听到这些话,方健真有着一种想要将那两个男人暴揍一顿的冲动。
你说野营也就罢了,竟然野营到了野狼群中。
而且,还是带着一大家子的人。
不得不说,当歪果仁蠢起来的时候,这个智商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这里可不是什么野营区,但是他们穿过此地的时候,车子中途抛锚。
修了一下午没有修好,而一辆车却挤不下那么多人。
只好待在这儿过夜,但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野生狼。
如果不是遇到了方健,他们的情况绝对不会太妙。
最起码,这个十岁的小男孩马克西大概率是活不下来的。
两个壮汉过去,检查了一些那些野生狼。
总共死了十四条野生狼,其中十三条是被枪打死的。
但还有一条,他们检查之后,都是相顾骇然。
这条野生狼,竟然是被方健活生生的给踢死的。
这样的力量,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就算是熊,一巴掌下去,也不见得就能把狼给拍死啊。
那么,这个东方人的一脚,是不是比熊掌的力量还要更大了呢?
方健下了车,他们看向方健的脚,一人道:“伙计,你的脚。”
方健双肩一耸,道:“昨天用的力气大了点,一双鞋子坏了。”
国术武功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
太费鞋了。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道:“我叫巴特利特·达西,这是我的好朋友伯克利·海曼。你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是我的儿子。请允许我向你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方健呵呵一笑,道:“感谢就不必了。”他伸手,揉了揉马克西的脑袋道:“小家伙说,你们的车上有很多吃的。”
“啊,当然,请等等。”
几个女人也是下了车,一起准备起早餐来。
他们两家原本就打算旅游和野营,自然是准备充分。
很快,一顿丰盛的早餐就准备好了。
方健一边吃着,看了眼抛锚的车,道:“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们能否去几个人坐你的车上,然后我们把车子拖回最近的城市。”巴特利特道:“现在,半路上肯定是修不好的了。”
“好的,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
方健知道,拖车的时候,那辆被拖的车子中,最好只坐一个驾驶员。
这是负责踩刹车的。
至于其他人,就要挪到自己的车子里了。
既然遇到了,方健自然不会介意帮忙。
而且,说实话,那两个小子,还挺黏人的,也不让方健讨厌。
很快的,众人上路。
他们并没有询问方健的来历,因为看到了那神乎其神的枪法之后。
这些人的心中都有着诸多的猜测,竟然连问都不敢问了。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颠簸,他们终于来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