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袁崇焕成为东北地区最高军事长官,崇祯帝还通过收回前任督师王之臣、满桂的尚方宝剑,将象征皇权的尚方剑赐予袁崇焕,确立了袁崇焕对辽东军事的绝对控制权。
袁崇焕又提出提出“五年之中,事变不一,必须吏、兵二部俱应臣手”,要求直接掌控人事任免权。崇祯帝不仅同意其罢免辽东巡抚毕自肃、更换总兵官等请求,还默许其“便宜诛赏”的权力。
最具代表性的是崇祯二年袁崇焕以“十二大罪”斩杀东江总兵毛文龙事件。尽管毛文龙同为一品武官并持有尚方宝剑,但崇祯帝在事后仍表态“卿能周虑猝图声罪正法”,认可其专断行为。这种对高级将领生杀予夺的默许,在明代历史上极为罕见。
针对袁崇焕提出的“户部转军饷,工部给器械”的要求,崇祯帝打破常规,从内帑(皇帝私库)拨银百万两充作辽饷,并允许其“专敕行事,粮草兵马悉从所调”。在明末财政极度匮乏的背景下,这一举措体现了崇祯帝对“五年平辽”计划的孤注一掷。
面对诸多弹劾,崇祯也力保袁崇焕,据《崇祯长编》记载,当言官弹劾袁崇焕“市米资敌”时,崇祯帝直接批示“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非小,但其去逆效顺,朕所洞鉴”,暂时压制了争议。
袁崇焕大权在握的时间里,只是在埋头重修宁远、锦州等城,加固“关宁锦防线”,让后金短期难以突破这道核心屏障。然后就是在统一辽东军事指挥,杀毛文龙,严明军纪、裁汰冗兵,提升了明军的作战协同性。
算是在做实事,但却都是很普通且防御性质的事,许多人奏报其绝不可能五年平辽,但崇祯就是很坚持。
这种信任直到崇祯二年十月,袁崇焕五年平辽都平到了京师脚下,面对群臣群起弹劾其“擅杀毛文龙”“与后金议和”等多项罪名,崇祯帝仍未完全动摇对其信任,只是开始暗中调查。
甚至在这之后又过了接近一年,崇祯三年八月,袁崇焕才真正落罪革职。
……
封赏已定,京师之事暂告一段。
杨凡返回了通州大营。
营中一派忙碌景象,麾下川东营正在收拾行装,检查军械,为即将到来的长途返回重庆驻地做准备。
忙碌的间隙,营外传来一阵马蹄声,旋即一个洪亮的笑声自远方响起:“杨总兵!好大的威风!如今手握尚方宝剑,我这个新扎的山西总兵,怕是惹你看不顺眼,说革职就革职喽!”
只见虎大威带着几名亲兵,风尘仆仆地策马而来,他近日因随卢象升勤王有功,也被擢升为山西总兵,正是意气风发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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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①:
明朝崇祯年间(1628-1644)的军事体系中,所有稍具规模的军队均设有监军,这一制度贯穿崇祯朝始终,且随着局势恶化逐步强化。
《明史·职官志》载:“崇祯中,流寇蔓延,边事日棘,遂命太监监军,权出督抚上。”
《崇祯长编》记录,崇祯七年(1634年)兵部奏称:“各镇监军已遍设,今宜令其专责训练,不得干预民政。”这表明监军制度已成为常态,兵部讨论的重点是如何规范其职权而非存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