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合兵纳州(1 / 2)

半个月后,纳州罗围县地界。

李祝的西路军与阎铁山的东路军在此顺利会师。

旌旗蔽日,甲胄鲜明,两支大军合兵一处,足足有八万之众。

五代十国乱世之中,纳州的行政建制并未因时局动荡而更迭,依旧延续着唐代定下的羁縻州规制。

纳州从隶属上,由泸州都督府管辖,其隶属关系自唐以来始终未曾发生变更。

所谓羁縻州,乃是历朝历代针对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设立的特殊行政区划。

其治理理念最早可追溯至《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中“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一语。

核心便是以怀柔之策笼络藩属,既维系中央王朝的统辖权,又保留地方部族的自主性。

这一制度于唐代正式成型,朝廷在归附的边疆部族聚居地广设都督府、州、县等行政单位,任用当地土着首领。

其中既有部族酋长,亦不乏汉族世侯与杨姓、段姓等汉人土司——以世袭的方式担任都督、刺史等职。

这些羁縻州府不仅得以保留原有的部族统治机构,其独特的民族习俗、文化传统也被允许沿袭传承,中央王朝并不强行干预其内部事务。

唐代的羁縻州依据管理方式的差异,可划分为三类。

一类是完全保留部族原有管理机构,仅在名义上归附中央。

二类是派遣中原官员参与地方治理,形成土官与华官共治的格局。

三类则是实行监领制,由中央派驻专员监督地方事务。

这些羁縻州并非独立于王朝体系之外,而是分别隶属于关内、河北、陇右等道的都护府,接受中央的统一调度。

贞观四年(630年),唐朝平定东突厥之后,羁縻府州制度开始在边疆大规模推行。

其规模随着王朝疆域的拓展不断扩大,至开元年间达到顶峰。

全国范围内的羁縻府州数量已增至八百五十余个,遍布东北、西北、西南等广袤边疆地带。

步入宋代,朝廷对羁縻州的管控力度有所加强,除依旧任用土着首领治理地方外,还增设了中原派遣的监管官员,以此强化中央对边疆的掌控。

到了元代,羁縻制度逐步演变,最终发展为体系更为完善的土司制度,土官的权责与承袭方式被以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

明代基本延续了元代的世袭土官制度,对土司的考核、升迁、惩处均有详尽规定。

及至清代雍正年间,为加强中央集权,朝廷在西南地区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逐步废除世袭土司,改由中央直接派遣的流官治理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西南地区的羁縻治理始终有着独特的地域特色。

宋代时,朝廷借助当地部族的“合款”组织,推动边疆治理模式的平稳转型。

元代则因地制宜,实行州县统辖、土官治理与部族自治相互制衡的多元管理模式,以此维系西南边疆的稳定。

纳州罗围县与纳州城相距二十公里,两地之间阡陌纵横,官道难行。

李祝大军与东路军会师之后,先锋斥候便已策马先行,如离弦之箭般朝着纳州城方向疾驰而去,探查城池布防与敌军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