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的嘴角,勾起一个极浅的弧度。他似乎对她这种不拐弯抹角的态度很感兴趣。他坐直了身体,将那本破旧的笔记本随手丢到一旁,拿起那包万宝路,熟练地抖出一根,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
“你知道我的规矩吗,转学生?”
“不知道。”
“我的乐队,‘腐蚀棺木’,”他说出这个名字时,带着一种近乎神圣的自豪感,“我们不招收粉丝,不招收好奇宝宝,更不招收……只是想找点刺激的乖乖女。”
他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在她身上来回扫视,仿佛要将她从头到脚都剖析一遍。
“我不是来找刺激的。”
“哦?那是来干什么的?拯救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用你那加州阳光一样的微笑?”
“我是来弹贝斯的。”
靡思的回答,再一次将他所有的话术都堵了回去。她的语气平静得像是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那双黑色的桃花眼里,没有丝毫的动摇。
艾.迪叼着那根未点燃的香烟,盯着她看了足足有十秒钟。
空气中,只剩下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最终,他像是确认了什么一样,从嘴里取下那根烟,随手夹在指间,然后从桌子上一跃而下。
“好吧,贝斯手。”他朝着她扬了扬下巴,那双眼睛里,终于透出了一点真正的、属于“怪胎之王”的兴奋与狂热,“那就让我看看,你到底会不会吵醒死人。”
他没有再多说一句废话,转身就朝着公园外围的小路走去。那条路通往的地方,不是镇中心,而是更为偏僻的、被森林环抱的拖车公园。
他的步伐很大,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属于领袖的节奏感。但他似乎又刻意放慢了一点速度,确保身后那个背着书包的女孩,能够跟得上。
靡思拿起自己的书包,默不作声地跟了上去。
她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次试音。
这是一场面试,一次入场券的考验。而考官,就是走在前面那个,将孤独藏在喧嚣之下的、霍金斯镇的怪胎之王。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布满砂砾的小路上。空气中弥漫着松树和潮湿泥土混合的气息。远处,拖车公园里星星点点的灯光,开始一盏盏地亮起,像是一群蛰伏在森林深处的、沉默的眼睛。
艾迪的世界,正在她面前,缓缓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