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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是仙朝天之母,在追杀你啊!(2 / 2)

而眼前这个画中人...

显然不是。

似乎明白了方庆在想什么,病殃殃的少年,轻轻嘆了口气:

“他那点困苦算什么”

“罢了罢了,既然你想知道,我便告诉你他是谁。”

声音飘忽,仿佛穿透了时光。

“他啊,出生那日就躺在这般金黄的麦浪里,母亲难產而亡,”

“父亲是个没担当的落第书生,竟將他弃于田间,拂袖而去。”

“这孩子生而知之,婴孩之躯却藏著一颗通透的心。”

“可那又如何只能眼睁睁看著饿狼逼近,等待死亡降临。”

“但他並不害怕,因他梦中总坐著个青袍道人,”

“道人告诉他,在狼吃掉他之前,会有路过的车队。”

“一对富庶夫妇不但会救你性命,更將视如己出。”

“但他並没有高兴,因为那个道人同样告诉他。”

“只能在那对夫妇膝下承欢至三岁。”

“若三岁生辰后不离家,他全家一百八十口,皆要为他陪葬。”

“那时他虽天生聪慧,却不解生死为何物,也並不相信这个道人话中的预言。”

“三岁生辰,他贪恋著母亲怀中的温暖,兄长肩头的嬉闹,还有襁褓里小妹的奶香,哪捨得离开”

“於是在第二日深夜,他坠入了一场可怖的噩梦。梦中,他看见自家庄园被熊熊烈火吞噬,遍地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惊醒时他才发现,那並非噩梦——一切都是真实的。他的大哥拼尽最后一丝生机,將他藏进了码头的货船。”

“亲眼看到收养他的那户人家,全部人死无葬身之地,可他顾不上悲伤,也生不起任何寻仇的念头。”

“只是在睡梦之中疯狂的呼叫那个道人。”

“消失三年的道人终於现身,开口第一句便问:“可后悔“”

“他没有自怨自艾,只是冷静地追问缘由。”

“道人说:“这户人家与你的缘分,仅止三年。多一日也扛不住。“”

“他又问仇家是谁,道人却摇头:“时机未到。“”

“然后道人问他下一步路想如何走”

“是继续做一个无忧无虑的閒散少爷。”

“还是想学一门赚钱手艺。”

“再或者学习一门武艺。”

“这次,他选了赚钱的手艺。”

“於是跟著道人的指点,

“依照道人指点,他深夜守在烟花柳巷外,救下一位老乞丐。”

“这老乞丐竟是当地贼王,將毕生偷盗绝学倾囊相授,甚至许诺將来让他继承贼王之位。”

“但他心知肚明,因为道人早说过,他与老贼王的缘分,只能维持到四岁。”

“四岁生辰前夕,他再次逃离。”

“但出了意外,老贼王的警觉的本领非同小可,第二天把他亲手带了回去,”

“於是,他亲眼目睹老贼王失手,被官府扎住,当街千刀万剐。”

“站在老贼王的坟墓之前,他不喜不悲,只是询问道人:“他的仇敌到底是谁””

“老道人依旧拒绝告诉他,”

“只是为他指明了下一个有缘之处——”

“这次是一个鏢局,两年中他跟著鏢师学会了傍身的武艺。”

“为了不出意外,这次他提前一个月就离开了。”

“这次他对老道人说,不想再寄人篱下。”

“如今武艺在身,又通盗窃之术,已能自力更生。”

“老道人没有多劝,只问当真想好了”

“他很坚定,彼时的他单纯的想法,既然他是个不祥之人,就不该再连累他人。”

“老道人嘆了口气,尊重他的选择,却在下一刻,道出个令他毛骨悚然的预言:”

“既然你没有选择单个家庭,而是选择让这方世界庇护你,”

“那,必须在九岁前彻底离开此方世界。”

“否则......”

老道人枯瘦的手指划过天际,

“否则整个世界这亿万万生灵,都將为你陪葬!”

“他只觉得老道人是疯了,这浩瀚天地,怎会与先前那些普通人家相同”

“偌大世界,岂会只能护他五年”

“直到五年后的那天,”

“他亲眼看见虚空撕裂,天兵降临。”

“那些大神通者將整个世界炼化成一颗琉璃珠,”

“血雨中,老道人终於道出仇家名號:”

“是横行虚空的,荒古灾厄!”

“是荒古绝域,万道邪祟,”

“是仙朝天之母——”

“在追杀你啊!”

(以下,是补存昨天缺失字数,凑个全勤哈,见谅)

“你说追杀你的是谁“

“天之母“

饶是方庆这般淡漠的性子,听到这三个字也不由心头一震。

凝视著这个麦田中的画中人,

思绪翻涌。

与后世那个被人道十三道派禁錮的“天“不同——

那时候,祂似乎有点儿人人可欺的意味。

后世的普通修道者谈起“天”,

都会以最戏謔的话语,说“祂”不过是被“被人道皇朝分割封印的废物“罢了。

但只有方庆知道。

或者说,只有那些从史前活到现在的老傢伙才真正明白,

“天之母“三个字意味著什么。

那些曾经侍奉过“天之母”的老臣,骨子里都刻著永远无法磨灭的恐惧烙印。

这些老怪物们,每每午夜梦回惊醒,总要再三確认“天之母“仍被人道皇朝关押著,

才能重新闭上眼睛。

因为,那位曾高踞仙朝之上的“天之母”——

可是真正威压万界的无上存在!

但修道界中十之八九的修士,终其一生也不过是闻其名而不得见其形。

九道於他们而言,终究只是飘渺传说。

而天之母悬在万道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却是实实在在的!

暴虐!酷烈!

这二词便是“祂“最好的註脚。

那是刻进骨髓的切肤之痛,

仙朝纪元,多少惊才绝艷的道统

自开宗立派之日起,便尽数落入天之母的掌中。

被祂亲手榨乾最后一滴骨血,最终倒在漫漫征途之上。

连尸骨都不得保全。

不,应该说——

就连残躯都被炼成了道器材料。

真真是物尽其用,丝毫不留余地。

这是一段,连史册都不敢记载的『歷史』,

早已被忘却在时光长河,

但方庆確实熟悉的很。

毕竟,他曾在那个时代,

真切地活了八十载春秋。

当时,他那具分身遗落在了史前。

为了不在这世间留下一丝波澜与痕跡,

他便隱於凡尘,做了个最寻常的说书先生。

这身份看似不起眼,却是民间消息最灵通的勾当。

想来是仙朝里有人要替天之母宣扬威仪,

最惯用的手段,便是將这些天家故事,

借说书人的口舌传遍市井。

方庆因此得了许多第一手的话本,

比如那日日开拔的仙军究竟去往何处,

又比如修道界的底蕴,

原是在怎样的血海中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那时坊间最叫座的话本,

便是《天母桂冠上的明珠》,

每回开讲,茶楼里挤得插不下脚,

百姓们的打赏格外热络——

这可是他们的荣光!

话本里说,

一颗明珠便是一重天!

一般的世界,能觉醒世界意志已属不易。

纵使觉醒,也不过是蒙昧混沌的存在,

鲜少能孕育出具体的“人格意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

一个世界,只能有一个“天”,

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