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为何?
因为墨家之技,是他眼下离不开的利器。
只要墨家愿意效力,愿意把那些神机机关、奇门秘术献给大秦,那么些许“小心思”,在他眼里不过是疥癣之疾。他自信,只要自己一日仍在九五之尊,任何野心,都只能是妄想。
同理。
法家今日被揭出“法高于君”的念头,看似惊世骇俗,实则只要他还握得住治国之柄,只要法家仍能助始皇帝横扫六合、镇压八荒、令天下俯首听命——
那这点“思想偏差”,就不算什么。
只要不动手,就永远只是动心动念。
而他李斯,也绝不会蠢到让这种念头变成行动。
更何况,他太了解自己了。
他知道,天幕上的那个“他”,必定早已备好了滴水不漏的回答。
果不其然,下一瞬,天幕中传来李斯冷静至极的声音:
“回殿下,诚然,法家理想中的‘法’,的确追求高于君主。”
他顿了顿,语气陡然一转,铿锵有力:
“但必须明言——法家之法得以推行,其权柄,终究源自君主!”
“因此,所谓‘法高于君’,仅存在于君主自愿受法约束的前提之下。”
“一旦君主意念一转,不愿再受法所限——那他便可顷刻之间,重掌律令生杀,再度凌驾于法之上!”
“换言之,在法家体系之中,君主,始终是超然于法外的特殊存在。”
“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借富国强兵之势,以集权固统之利,诱使君主甘愿暂居法下。”
“说到底——法可束万民,可制百官,却唯独,锁不住一位决心破法的帝王。”
“可法家终究无法逼迫君主永远俯首于法下,更做不到硬生生将君主拽到律令的铁轨上行走。”
李斯话音落下,眉峰微敛,终是轻轻一叹。
这一声叹息,不单是感慨,更是无奈。
法家为君而生,助君集权,固本安邦,可骨子里却又藏着一把锋利的矛盾之刃——它一边高呼“君权至上”,一边又悄然立起一尊更高的神:法。
法一旦颁行,便不再是君主私器,而是天下共守的准绳。
百官要遵,黔首得服,那君主呢?
按理,也该跪。
因为在法家眼中,法,才是丈量万物的尺,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终极秩序。
君主可以立法,但不能凌驾于法;可以执权,却不可肆意毁法。
管子早有断言:“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
一句话:法令有威,君王才有脸面;法令如纸,江山摇摇欲坠。
这不是抬高君主,而是先把法供上神坛,再让君主借它的光站着。
更狠的是另一句:“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
听清楚了——令尊于君。
君主的欲望,不该动摇法令;君主的偏爱,不能坏了规矩。
法比亲重,比宝贵,甚至比民心还不可轻动。
韩非也冷声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
刑罚面前,丞相也得低头;奖赏之时,草民亦可扬眉。
这哪是治民?分明是在削权,削那些高高在上者的特权,包括——君主本人。
可问题就在这里。
法家说得狠,却没给出一把真正能压住君王的刀。
你说法高于君?谁来执行?谁来审判?谁敢把律令架在天子脖颈上?
没有。
所以一旦君主动了念头要破法,法家立刻哑火。
理论再严密,遇上皇权暴走,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正因如此,李斯才会低叹——
法家,看似刚硬如铁,实则外强中干。
它的力量,全系于君主自愿守法。
可若君主不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