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某县城乱套了。
三百多个穿着国军军装的兵痞,他们就像蝗虫过境一样在街上横冲直撞。
“搬,都给老子搬!”带头的是个独眼龙,他扛着把汤姆逊冲锋枪,站在街心狂喷口水:“粮食、布匹、金银首饰。值钱的统统拿走。”
“你们的动作都给我麻溜点!”
这伙人可不是普通的土匪,全是正儿八经的国军老兵。
枪法准,配合熟,下手狠。
县城里那几十个民兵,手里就几条老掉牙的汉阳造,哪挡得住这群饿狼?被人吓一吓就连枪都丢了。
“老总,老总行行好,这是我闺女嫁妆。”一个老汉抱着个木匣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滚!”兵痞一脚踹翻老汉,抢过木匣子,打开一看。嚯!是金钗!
“发财了!”兵痞眼睛放光,刚要往怀里揣。
砰!枪响了。不是他开的。
街道尽头来了五辆军用卡车,嘎吱一声就急刹停下。
尘土飞扬中车门哗啦全开。一百多名八路军战士跳下车,动作快得跟闪电一样。
清一色八路军军装,胸前挂着弹链,手里端着自动步枪枪冲锋枪,甚至还有五挺重机枪直接架在车顶。
哒哒哒哒!!!
带队军官朝天就是一个长点射。
“全体听令,”军官吼声如雷:“你们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下。反抗者格杀勿论!”
这气势,这装备,这杀气。
那些群兵痞跟八路军比起来,简直就是正规军和叫花子的差距。
独眼龙脑子嗡的一声。
他仅剩的眼睛瞪得老大,心里只剩一句:我操!
不是说好了三个月的缓冲期吗?
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啊。国军撤八路接,中间有三个月的真空期。
现在呢?还差特么五天啊,五天啊。
“老大,我们咋办啊,是要投降,还是打一波。”旁边的小弟腿都在抖。
他们刚才抢劫时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怂。
为啥?
因为他们大半年前就在华中战场上亲眼见过八路军是怎么打仗的。
那帮人打起鬼子来就跟疯了一样。
冲锋号一响,漫山遍野都是人,而且战斗力超级强,那些人扛着两弹药箱跑起来都比自己快空手跑得快。
更别说他们的武器装备了,有坦克、大炮、飞机.......装备比国军精锐还豪华。
跟这种部队硬刚?那特么是在找死。
独眼龙额头冷汗唰一下就下来了。
他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汤姆逊,又看了眼对面那一百多支黑洞洞的枪口。
最后哐当一下把汤姆逊扔在地上。
“八爷,八爷饶命啊。”他高举双手喊着:“我们投降,我们缴枪了。按投诚处理,按投诚处理啊!”
这一嗓子喊出来,后面三百多兵痞都哐啷啷把枪丢了一地。
然后所有人齐刷刷蹲下双手抱头,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他们为啥这么从心?
是因为独眼龙早就定过规矩了:抢劫可以,千万别杀人。
只要不闹出人命,就算被抓了,最多也就是劳动改造。总比吃枪子强。
带队军官姓陈,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连长。他走到独眼龙面前用脚踢了踢地上的汤姆逊。
“这玩意哪来的?”
“报告八爷,从部队里面带出来的。”
“你们一共抢了多少家?”
“呃呃.....三天时间七八个镇子吧。”
陈连长点了点头,转身对战士们一挥手:“把他们全部捆起来,然后清点财物登记造册,能找着失主的就还给人家。”
“是!”
战士们走了上去把他们一个个绑起来。
绳子不够?就用那些俘虏的腰带绑。
三下五除二,这三百多人就全给捆成了粽子。然后街上的老百姓这时才反应过来。
刚才还哭天抢地的现在全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