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那名男子,一头金发,苍白的脸孔,
长得极为英俊,西装革履,显得很有风度。
他咧嘴一笑,露出尖锐的牙齿:
“原来是东方人,你居然敢杀我们的族人?”
说着,他吸了吸鼻子,咦了一声:
“哦,上帝,为什么你的血液,是那么的香甜?”
方云看了眼地上的混混,这家伙只是个普通人,怎么就成了血族人了?
他神念扫过,为首金发男的境界,与年前找到升仙山复仇的威廉子爵相当,
跟在他后面的两人,却只有暗劲期的实力。
他不由轻声一笑:“想不到你们这些恶心的蝙蝠,
不找个地方躲起来,还敢出来挑事。”
金发男自晋升为子爵后,仗着实力,向来横行惯了,几曾听过这样污辱人的话语。
他的脸色一沉,不禁冷笑道:“东方人都是这么没礼貌?”
方云哈哈一笑:“我们龙国人,只对人讲礼貌。”
这是骂自己不是人?
金发男子脸上一沉,忽又露出笑意,在身上掸了掸了灰尘:
“东方人,告诉我,你手上的那个印记,是谁给你留下的?”
方云这才恍然,这金发男一上来,就说自己杀了他的族人,
还以为是地上的混混呢,原来是当初在沙城,灭掉的那个威廉子爵的族人。
“哦,就是杀了一个叫威廉的子爵。”
金发男子指着他惊叫一声:“是你,你是东方的方云,是你杀了小威廉。”
他正是约翰国威廉家族的,受朋友的邀请,这次来靴子国做客。
想不到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居然能遇到杀害小威廉的凶手。
要是能活捉方云,那不就是一个天大的功劳。
想必到时候伯爵的赏赐,定然不会少。
他右手一挥,三人登时气血涌动,气息彻底放开。
再没有半句废话,战斗瞬间爆发。
这三名血族或许多有训练,又或许经常战斗,配合极为默契。
金发男子从正面强攻,利爪带着劲风,直取方云要害。
两人则如同鬼魅一般,绕到左右,试图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