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峰又拿出了另一份文件:“这是拆迁办提供的标准合同模板,我标注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
“魔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模板(2006年版)》”
甲方(拆迁人):魔都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被拆迁人):苏寒
第一条 拆迁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坐落:魔都新区XX街道XX弄1-8号、XX弄1-10号
· 产权性质:私有产权
· 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 房屋用途:住宅(部分实际用于出租)
第二条 补偿方式
乙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第三条 补偿金额
1. 房屋价值补偿:建筑面积×2690元/平方米 = 3,873,600元
2. 装修补偿: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 = 432,000元
3. 附属设施补偿:预估80,000元(需评估确认)
4. 临时安置补助费:1440平方米×12元/月×6个月 = 103,680元
5. 搬家补助费:1440平方米×10元/平方米 = 14,400元
6. 设备迁移费:预估20,000元
7. 停业损失补偿:18套×4500元/月×4个月 = 324,000元
小计:4,847,680元
1. 签约奖励:1440平方米×200元/平方米 = 288,000元
2. 搬迁奖励:144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 = 216,000元
3. 整体签约奖励:18户×30,000元/户 = 540,000元(需整个弄堂全部签约)
总计最高补偿金额:5,891,680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与期限
1. 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
2. 乙方完成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50%。
3. 整体签约奖励需在整个弄堂全部签约并确认后支付。
第五条 搬迁期限
乙方应于2006年5月18日至6月3日期间完成搬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支付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搬迁的,每逾期一日,扣除搬迁奖励的1%,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拆迁。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此处为空白,可添加补充条款)
苏寒的目光在“第八条 其他约定”处停留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