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遗志长存(5)(1 / 2)

郑明正下葬后,大理寺恢复了日常公务。

只是少了一抹绯袍身影,总觉得空落落的。

冯景行正式接任寺卿,陈文元升任少卿。

人事更迭,但郑公留下的规矩没变——每日晨议,每案复核,每月清卷。

那些他亲手订立的章程,如今成了大理寺的铁律。

张子麟将郑公的手稿,小心誊抄了一份,原本还给郑文渊,抄本则日夜研读。

他渐渐明白,郑公传授的不只是破案技巧,更是一种刑官的心法。

如何从纷乱的供词中听出破绽,如何在酷刑与人性间找到平衡,如何在权势压力下守住底线,如何在无数遗憾中继续前行:这些,书中都没有明写,却浸透在每一页的字里行间。

二月里,一桩旧案送到了张子麟案头。

弘治元年,镇江府丹徒县发生灭门惨案,富商赵某一家五口被杀。

府衙抓获流民钱二,刑讯后认罪,判了凌迟。

案卷报到大理寺,郑明正却批了“疑点七处,发回复审”。

这一审就是两年。

镇江府换了三任知府,案子悬而未决。

如今卷宗又送了回来,附上知府呈文:“案犯钱二已病毙狱中,请予结案。”

陈寺丞看过卷宗,皱眉道:“人死了,案也成了无头公案。依例,可以销案了。”

张子麟却想起郑公手稿里的一句话:“死人不会说话,但尸骨、现场、物证会。刑官要做的,是替死人说话。”

他调来全部卷宗,在值房熬了三夜。

郑公批注的七处疑点,他一一核对:其一,钱二是个跛子,右腿残疾。

但赵家卧房窗台上留下的半个鞋印,是完整右脚印。

其二,凶器是赵家厨房的菜刀,但刀柄上无指纹,只有一块模糊的布纹。

钱二被捕时,衣衫完整,并无撕扯痕迹。

其三,赵家金银细软分毫未动,若是流民劫财,不合常理。

其四……

第七处疑点,郑公只写了三个字:“太顺了。”

张子麟对着这三个字沉思良久。

是啊,太顺了。

案发三日内就锁定嫌犯,七日刑讯就取得口供,证物、证人一应俱全。

顺得像有人提前铺好了路。

他决定去镇江一趟。

冯景行批准了,还拨了两个差役随行。

临行前,陈文元把他叫到值房,递过一个包袱:“这是郑公当年复核此案时,私下做的笔记。他生前一直惦记着这案子,说总觉得哪里不对。”

包袱里是十几页散纸,字迹潦草,像是随时记下的思绪。

有一页写着:“赵某胞弟赵奎,案发前半月与兄争执,扬言‘让你家破人亡’。此线索,府衙未查。”

另一页:“赵家护院头目王彪,案发后第三日辞工离去,不知所踪。镇江府言已通缉,实则未行。”

还有一页画了张简图,是赵家宅院的布局。

郑公在某处画了个圈,旁注:“此处墙高三丈,钱二跛足,如何翻越?”

张子麟抵达镇江时,已是三月初。

江南春暖,但他的心却沉在案子里。

他先去看了赵家旧宅。

两年过去,宅子已荒废,庭中杂草丛生。

按着郑公的图纸,他找到了那处高墙。

墙头确实有三丈余,墙根处却有几块松动的砖——像是被人刻意挖过,又能从外头虚掩回去。

“这里能攀。”随行的老差役摸了摸砖缝,“但得是个手脚健全的练家子。跛子绝对上不去。”

他又去府衙调阅旧档。

管卷的老书吏听说他是大理寺来的,神色有些古怪。

张子麟也不急,每日去坐半个时辰,只喝茶,看些不相干的旧卷。

第五日,老书吏终于熬不住,趁无人时低声道:“张大人,那案子……您还是别查了。”

“为何?”

“牵扯……”老书吏指了指上头,“前任李知府,如今是浙江布政使了。当时的王通判,现在在应天府衙。还有赵家那个胞弟赵奎,捐了个官身,在淮安管盐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