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欞:“......”
这样的胡言乱语,沈明朝每天都要说个几句,他一开始还试图理解,后来发现自己压根听不懂,便不再理会了。
张起欞:“蘑菇好了。”
“哎,好嘞,我来了。”
闻到香味的沈明朝屁顛屁顛跑过去。
別误会,她不是馋了,只是单纯饿了。
飢饿的天性终究战胜了生理性厌恶。
沈明朝双眼失去了高光,一边吃,一边开始数石头块的时候,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能与敬妃共情。
“你哪里知道我这深宫寂寞的感觉。我的宫中有326块砖,每一块我都抚摸过无数次。其中有31块,已经出现了细微的裂痕。”
她仿佛是一株即將枯萎的草,在对这令人绝望的世界发出最后的哀鸣。
“......”张起欞越来越觉得,出去之后,得找人给这孩子看看脑子。
沈明朝发完疯,突然灵机一动。
“张起欞,要不你当我偶像吧,这样我就有奋斗的动力了!”
张起欞面无表情。
不知道这人又想作什么妖。
沈明朝嘿嘿一笑。
她当然不是心血来潮才这么说。
想和张起欞拉近关係,最容易的方式就是改变彼此的称呼。
这种方式是潜移默化的。
至於叫什么,她仔细思考过。
说是师傅吧,进展太快,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张起灵应该不会想收她这样比呉邪还弱鸡的徒弟。
叫老师,太大眾,还有距离感。
叫偶像,既不过分,又在无形之中拉近了彼此关係,显示了自己的特殊。
沈明朝脑海中有一个小人掐腰仰头。
哼,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果然张起欞听见这句话,只是掀起眼皮瞧了她一眼,到底没有什么反应。
不说话,就代表默认。
沈明朝心情颇好地缩进了被窝。
躺了一会儿就困意上涌,她强撑著没睡,问出了她极其好奇的事。
“我是不是第一个叫你偶像的人”
依照沈明月曾经说过的话,张起灵在这本书中有颇多別称,但“偶像”这个称呼好像只有一个叫刘丧的人这么叫过。
不过按时间线,那个人还没出场呢。
所以不好意思啦同担。
这声偶像,我先叫为敬!
沈明朝脑中胡思乱想,半天没听见张起欞说话,她也不意外。
双手抱著被子转了个方向,闭著眼睛,自顾自说道:
“那就当我是第一个吧。作为交换,你也可以跟我家人一样叫我小名。”
“明朝、朝朝都可以,隨你。”
意识逐渐模糊,沈明朝囈语般的声音最后一次传来:“偶像,晚安好梦噢。”
这下四周彻底安静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句轻得像气音的“晚安”姍姍来迟,又很快散入了空中。
想来早已睡著的人是没有听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