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身问为孙师傅证明身份的那人:“他家孩子多大了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我只见过他家的小子,应该有四五岁了。”
“是吗。”袁绣看向孙师傅:“你有闺女吗”
孙师傅眼睛闪烁:“有,我抱的就是我家闺女,比我家小子小一岁。”
“是闺女呀我还以为他抱的是你家儿子呢。”那人又道,难怪觉得这孩子好像要小一些。
孙师傅抱怀里的孩子抱得更紧了,“我孩子生病了,得赶紧去医院,你们別拦著我了,我孩子要是出了啥问题,你们要负责的!”
他突然变得焦急起来,拼命的扭动著身体想要从小林同志的手下挣脱。
“对对对,赶紧放人家走吧,孩子生病可是大事儿!”大家开始站在孙师傅那头,让小林同志放人。
小林同志看向袁绣,这叫什么事儿啊,他到底是该鬆手,还是该继续抓著人家
他以为真是人贩子呢。
这要是假的,误会不就大了吗。
袁绣:“我们陪你去医院!孩子的医药费我出了,要是我误会了你,我给你十块钱的赔偿。”
围观的人眼睛一亮,还有这种好事儿
认出孙师傅那人道:“孙师傅,这么好的事儿你赶紧答应下来呀,你这运气也太好了。”
孙师傅的鬢角流下一滴汗来,“不用不用,我这人从不占人便宜的,我自己带孩子去就好,你们要是不信,你们就去我家等我,我家就住在煤球厂的职工房……”
他把地址报了出来。
小林同志小声和袁绣道:“看来是真的误会了。”
袁绣选择相信自己的自觉:“误会了不怕,就怕是真的。”
她伸出手,想掀开孩子头上盖著的头巾看一看。
“孩子不能吹风。”孙师傅立马抱著孩子转了个方向。
袁绣的手停在半空,“孙师傅,看一下孩子都不行你的反应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你很奇怪呀,你要是真的紧张孩子,就应该在我提出陪你去医院的时候答应下来,毕竟医药费和赔偿你就算是不要,后面也多的是机会拒绝……你慌什么这么冷的天,你怎么还流汗了”
袁绣的话音刚落,孙师傅一转身把怀里的孩子拋向一直抓著他没鬆手的小林同志,扒拉开人群向外衝去!
小林下意识的鬆手接住了孩子,他把孩子递给袁绣,追了上去!
这一拋一递让包在孩子头上的头巾散落了下来,袁绣看清怀里的孩子后,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小花儿”
怀里的小花儿努力的挣开眼睛,对著袁绣露出了一个笑容,便放心的昏睡了过去。
袁绣:“……”
这孩子的眼神……好奇怪。
孙师傅还是被抓住了,他一跑,围观的群眾便都跟在小林同志后面追,一边追,还一边喊『抓人贩子』!
前面的热心群眾伸手帮忙拦著,没几下就被大家一起给抓住了。
公安局的同志来的很快,小林同志和几位热情群眾跟著去了公安局,顺便通知周磊,袁绣和一个公安局的女同志则带著小花儿去了医院。
“没什么问题,就是让人给餵了点儿迷药,等人醒了就好了。”医生没给开药,只让人醒了多喝点水,把身体里的药性排出去。
袁绣坐在病床边,目光落在小花儿的脸上出神。
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在被迷药迷晕后,还能挣扎著自救吗
没错,是自救,她应该一直醒著,没有让自己完全的昏睡过去,在路过他们身边的那一刻,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扯下头上的头巾,只是失败了,无力的垂下了手。
哪怕最后没有力气再动一下,她也一直没有闭上眼睛。
在自救的前一刻,是不是因为透过头巾的缝隙看到了她
或者是小林同志的那一身军装
这个孩子的毅力也太大了。
想到她闭上眼睛前一刻的眼神和嘴角的微笑,袁绣心里咚咚直跳!
正常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认识的人,是笑,还是哭
“袁绣!”
医院走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下一刻,江洲出现在了病房门口。
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紧皱的眉头鬆了松,“你怎么样没有有哪里受伤”
他两手握著袁绣的肩膀,像摊饼一样,翻来覆去的看。
“我没事。”袁绣的手安抚般的搭在他的手腕处,“你怎么来了”
“我……”
“小花儿啊!我的小花儿!”
周大娘哭喊著被周磊扶著小跑著进了病房,趴在床上,伸出一双满是皱纹的双手一下一下的摩挲著小花儿的脸。
“我的小花儿啊,心疼死奶了,是那个杀千刀的畜生!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啊!”
周磊的眼眶也是红的,见小花儿没事,他站起身对著袁绣敬了个军礼,“嫂子,来的路上我都听说的,是你发现了人贩子不对劲,是你救了我家小花儿,谢谢你!以后只要有用得到我周磊的地方,你儘管开口,你是我周家的恩人!”
袁绣也没说什么客套的话,只道:“小花儿不是我一个人救下的,多亏了林同志在,他不仅救了小花儿,还抓住了人贩子。”
要是没有小林同志,在自己怀孕的情况下,袁绣也只能想办法求助其他人,在那种情况下,她没有办法保证能拦住人贩子,把孩子救下来。
“我知道,小林同志我也会感谢他的。”
周大娘抹了一把泪,抓住袁绣的手道:“闺女,大娘谢谢你,咱家小花儿要是真出了啥事儿,我也不活了,你这不是救了小花儿,还是救了我呀!”
“我就知道你是个好闺女,大娘没看错!”
周磊和袁绣还得去一趟公安局做一个笔录,周大娘则留在医院照顾小花儿。
到了公安局,袁绣是第一个做笔录的,她详细的把自己看到的不合理的地方说了出来。
“……在看到林同志那一刻,他往下拉了帽子,还有转身的行为,就像是在下意识的害怕。”
没有確定犯罪之前,所有的怀疑都有理由可以推翻,確定了后,这些怀疑便是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