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王公子是觉得胜券在握了,似乎上次你也是这副模样。”
曹平凹讽刺道。
王猛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同时心中也有些担忧,不会才子郭云川的诗作真的比不上这太监的吧?
不可能不可能,区区一个太监,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怎么可能连吟诗作赋都精通?
船上的人几乎都把自己手中的钱投给了王猛,而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却显得十分突兀,甚至连原本嘈杂的环境都安静了下来。
“我投赵高,一千两。”
曹平凹疑惑地朝着声音的来源看了过去,发现那是一张自己从未见过的生面孔。
但是,那生面孔却处处透露着一股熟悉的感觉,总感觉是在哪里见过。
思索之际,那个年轻的公子哥便缓缓朝着曹平凹走了过去,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如若不是曹平凹确定自己没见过此人,都怀疑这人是不是自己许久未见的一位故友。
“久仰大名,赵兄。”
公子哥十分客气地作了一揖,随后自我介绍道:
“在下李牧之,早些日子便从姑姑那里听说了你,今日得此一见,果然一表人才。”
李家的人?还称呼李云微为姑姑,那也就是说,这位便是轩辕翎的表哥,李家的嫡长子了…
怪不得会对自己如此熟络,原来还是因为皇后的缘故。
相比王猛之下,这李牧之就显得毫无架子,不仅没有看不起自己是太监出身,甚至还以兄弟相称,看起来十分平易近人。
不过,曹平凹知道,越是这般没有架子的人,城府便越深,此人可比王猛要精明了不知多少倍。
“原来是李公子,久仰久仰。”
曹平凹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同样还了一礼。
“赵兄不必如此拘谨,你乃是姑姑的心腹,与我李家渊源极深,所以便以兄弟相称便可。”
李牧之哈哈大笑,极为爽朗地说道。
“那在下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曹平凹道。
“哟,这位不是王兄吗?怎么今日心血来潮来参加了淑妃的诗会,我可是记得平日里你肚子里可是一点墨水也没有啊…”
李牧之毫不给王猛留情面的嘲讽道。
“李兄难道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竟然连我有多少墨水都记得清清楚楚。”
王猛立马反驳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之前有一次你在雅月楼寻欢作乐之后,蝶儿姑娘想要向你讨一首诗词,结果你硬生生憋了几个时辰,只憋出了一句‘蝶儿姑娘真漂亮,让我看得心发慌’,对吧?”
李牧之摸了摸下巴,不紧不慢地将王猛最不愿提起的往事给爆料了出来。
“你…!”
王猛瞬间被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手指着满脸笑容的李牧之,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等到评判结果出来之时,我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王猛说罢,愤然离去。
因为刚刚李牧之说的事情,都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他心中一生的污点,却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爆了出来。
今天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那为何李兄会往我身上投了一千两银子,如果我也是这种毫无文采之人,你这不是白白亏了这么多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