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法庭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日耳曼部落的习惯法传统和西欧封建制度的確立,在罗马帝国崩溃后,成文法典体系在西欧大部分地区瓦解,社会秩序很大程度上依赖源远流长的习惯,庄园法庭正是在此背景下,將古老的社区裁决习惯与领主的司法权威相结合的產物。
一般来说,庄园法庭会由领主的管家主持,然后请上几个在当地富有声望的自由农作为陪审员,领主会在一旁旁听,当事人则会被带到台下接受审问。
这种制度在一开始就偏向於保护领主而非农民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他又维护了农民合法申诉的权利,可以算作欧洲近代法制化的启蒙。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1300年英格兰埃尔顿庄园,19名茅舍农被当地的贵族控告未给领主的马车装草。农奴们则当庭反驳,据理力爭,坚称按照庄园惯例,他们只有垛草的义务,没有装草的义务,。
庄园法庭在查询旧例后裁定农奴的主张成立,並且驳回了领主的申诉,还规定领主不得额外摊牌装草役,从而免除了农奴第负担。
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但足以证明一个事实:在中世纪,领主在领地上並不能隨心所欲做任何事情,他们同样也会受到习惯法的制约,哪怕这种制约微乎其微,轻轻一挣就会鬆开。
而这次,按照惯例,主持者自然毫无疑问是老杰克,前来陪审的人是小汤姆的父亲,老汤姆。
台下则绑来了几个嘴碎乱传谣言的农奴,他们此刻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人群中,他们的家人也紧张地攥著衣角,脸上写满惶恐。
李昂没有坐在主位,而是选择站在老杰克身侧稍后的位置,手按剑柄,沉默地注视著一切。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巴塞隆纳还有这个传统,本来都打算亲自把这几个农奴抓起来杀鸡做猴一番的呢,幸好及时被老杰克阻止了。
事实上,李昂不知道的是,不光是巴塞隆纳,庄园法庭制度还广泛存在於西欧的各个庄园中,包括法兰西、英格兰和勃艮第————
那种领主一言不合就把农奴抓出去抽鞭子的桥段其实很少见,因为脾气暴虐,不讲规矩的领主很难得到领民的支持,战时也无法徵召足够的士兵,就算靠强制手段徵召到了士兵,这些人也会与他离心离德。
所以稍微有脑子一点的贵族都不会做的太过分,因为这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总的来说,领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不是靠武力来掠夺,而是制度性剥削。这种剥削方式更温和,也更容易让人接受。时间久了,大家就都会觉得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自光回到法庭上,法庭的主持人,还有陪审员都是李昂一方的人,再加上这几名农奴確实说了污衊领主的话,所以他们很快就乖溜溜的认罪了。
被抓来的三人嚇得浑身发抖,叫西蒙的那个中年汉子嘴唇翕动了几下,终於带著哭腔喊出来:“管家老爷!我们————我们就是喝了点劣酒,嘴上没个把门的,胡说的呀!我们没见过魔鬼,也没见大人行巫术————就是,就是看见大人拿著纸笔,在村里走,还念念叨叨————我们愚昧,不懂,就————就瞎猜了————”
“老爷那是在画地图,你们几个泥腿子懂什么”
老杰克没有理会三人的求饶,最后给出了每个人打二十鞭子的判决。
这个判决出自於《加泰隆尼亚习惯法》,其中明確规定:“凡佃户或农奴,以言辞誹谤其直接领主,污其名誉,尤其是妄称领主与异端、巫术或魔鬼有涉者,初犯当处公开鞭答,不少於二十鞭,以做效尤;再犯者,可並处罚金或加倍劳役;若执迷不改,领主有权將其驱逐,並没收其附著於土地之上之財產。”
然后,根据从前流传下来的规矩,老杰克拉响村子中间的铜铃,当著眾人的面宣读三次判决,並询问在场的人有没有异议,在得到沉默的回应后,他让罗杰和小汤姆將这三个傢伙拖到了村口的位置,趴在板凳上每人结结实实挨了二十皮鞭。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年轻气盛,下手没轻没重的,才十几个鞭子打下去,三人就已经扛不住晕了过去。
最后还是李昂心善,怕这三个傢伙被打死在村口,急忙跑上前叫停,吩咐他们的家人各自给抬回去。
死三个农奴还不值得他心疼,但关键是再过几个月夏收就要到了,这几个傢伙留著还有价值。
他们的家人扛著三个倒霉蛋途径村子中央时,村民们看到三人血淋淋的后背和屁股,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避之唯恐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