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谦逊(1 / 1)

V他身边的几个村民,也立刻上前帮忙,一边接过切好的猪肉,一边登记户数,按照承诺分发:每家每户一斤,之前帮忙扛猪的青壮年,额外再加两斤。没过多久,拿到猪肉的乡亲们,就高高兴兴地领着妻儿,揣着新鲜的野猪肉,开开心心地回了家,嘴里还不停地对着江辰道谢。

看着院子里热闹祥和的场面,李进忍不住叹了口气,感慨道:“以前啊,也就春节,或者村里有大喜的事,才能看到这样的热闹场面,小江,多亏了你啊!”

猪肉分发完毕后,院子里的乡亲们渐渐散去,只剩下李进、李三炮一家人,还有江辰和侯耀华。木板上,除了野猪的脑袋、蹄子、内脏和猪油之外,就只剩下两条后腿、两块排骨,还有一大块五花肉,都是江辰特意留下的。

一头将近三百公斤的大野猪,转眼间就分完了,但江辰丝毫没有心疼——比起眼前的猪肉,他更享受这种邻里和睦、其乐融融的氛围。这种不贪多、重情义的态度,让李进和李三炮看在眼里,暗自点了点头,对他更是赏识。

早在得知要分野猪肉、还要在家设宴的消息时,李进和李三炮的妻子,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做饭的食材和工具了。李香兰(李进妻子)和李三炮的妻子,本来打算接手做饭的活儿,却被李进和李三炮拦了下来。

李进笑着对江辰说道:“哈哈,小江,今天我们就不打扰你动手了,不过说好了,你做的菜太好吃了,我和三炮都吃上瘾了,今晚这顿饭,还得劳烦你露一手,让我们再解解馋,看看你能把野猪肉做成什么美味。”

这个请求,看似有些无礼,但换个角度想,却是把江辰当成了自己人,才敢如此不见外。江辰也不推辞——他本身就喜欢做饭,更何况,野猪肉处理不好,很容易有腥味,若是做得不好吃,反而浪费了新鲜的食材。

于是,江辰主动承担起了做饭的责任,挽起袖子,就开始忙碌起来。不多时,他就把留下的大骨头、肋排和五花肉,一一处理干净,丢进一口早已准备好的大铁锅里,又往锅里加了一大堆空间出产的紫胡椒粉,还有各种调料。

灶膛里的鲜红火焰,不断往上蔓延,烘烤着锅底,没过多久,铁锅里的汤汁就沸腾起来,紫胡椒粉的辛辣香气,混合着野猪肉的鲜香,瞬间弥漫在了整个小院之中。李三炮的两条大黄狗,闻到香味,立刻凑了过来,围着铁锅转来转去,时不时对着铁锅汪汪叫两声,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而在这段时间里,村里的家家户户,也都升起了炊烟,各家各户烹饪野猪肉的香味,渐渐融合在一起,飘满了整个李家洼,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即将吃到野猪肉的喜悦之中。

野猪肉虽然是常见的肉类,但江辰在学习烹饪的时候,特意在这上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他知道,野猪肉肉质紧实,腥味也比普通家猪肉重,想要做得好吃,去腥是关键。

他特意用了空间出产的紫胡椒粉,再配上空间里的灵泉水,将野猪肉身上的腥味彻底去除,还额外加了一碗提前熬好的肉汤,让野猪肉的口感更加鲜嫩入味。至于处理下来的、沾着血迹的碎肉和边角料,味道又腥又差,人不能吃,也不能浪费,江辰就把这些残羹冷炙混合在一起,分给了李三炮的两条大黄狗,还有院子里的那十一只小野猪崽,它们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

江辰手脚麻利,分工明确:一整条野猪后腿的骨头,被他用来熬汤,熬得汤色浓稠、香气浓郁;排骨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用来红烧,色泽红亮,诱人十足;五花肉则和李香兰提前买好的萝卜干搭配,做成红烧肉,肥而不腻;猪腰子被剁成大块,用猪油和青菜一起爆炒,鲜嫩爽口,没有丝毫腥味。

就连剩下的一小块五花肉,他也没有浪费,裹上一层面粉,放进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再浇上自己特制的西红柿汁,酸酸甜甜,既能解腻,又能开胃。

不多时,三盘荤菜、六盘青菜,再加上一碗浓稠鲜美的香菇骨头汤,就全部做好了。九道菜一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卖相极佳,香气四溢,分量也十分充足,足够一桌子人吃饱喝足,看得众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江辰把剩下的收尾工作,交代给李香兰和李三炮的妻子,搓了搓手上的油污,走到院子里的饭桌旁,笑呵呵地说道:“大家都坐吧,饭菜都做好了,赶紧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李进、李三炮、侯耀华三个人,已经在饭桌旁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但闻到饭菜的浓郁香气,所有的等待都变得值得,脸上没有丝毫不耐烦。

好饭配好酒,侯耀华笑着从背包里,掏出两瓶李进自己酿造的本地葡萄酒,还有两瓶五粮液——虽然这些酒价值不菲,但他身为富家子弟,父亲又是高官,根本不缺这点钱,能让大家吃得开心、喝得尽兴,才是最重要的。

没多久,李香兰和李三炮的妻子,也收拾好东西,坐到了饭桌旁。李进率先端起酒杯,笑着说道:“来,咱们举杯,感谢小江和小侯,给咱们带来这么大一头野猪,还能吃到这么美味的饭菜,干杯!”

众人纷纷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大家立刻拿起筷子,品尝桌上的饭菜——五花肉肥而不油,裹着浓郁的酱汁,入口即化;红烧排骨色泽红亮,肉质鲜嫩,咬一口满嘴流油;爆炒腰子鲜嫩爽口,没有丝毫腥味;就连普通的青菜,配上江辰特制的调料,也变得格外美味。

常年在山林里生存的野猪肉,经过江辰的精心烹饪,彻底去除了腥味,肉质紧实又有弹性,比普通家猪肉鲜美太多。面对着一桌子美味佳肴,再配上香醇的美酒,一桌子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全都埋头苦干,只顾着品尝眼前的美味。

几杯酒下肚,李进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星,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气中残留的肉香和酒香,感慨道:“哎,这野猪肉,我也吃了好几回了,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以前那些做法,简直是浪费了这么好的食材。”

他转头看向江辰,一脸认真地说道:“小江,你做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要我说,你要是来咱们李家洼当大厨,负责村里红白喜事的饭菜,保管家家户户都满意,比城里饭店的大厨做得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