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听著周围的欢呼,心里那股劲儿也被勾起来了。
行,那就再来一首。
他抱著吉他,重新坐下。
手指再次拨动琴弦。
这次的前奏,有点不一样。
很长。
很慢。
带著点迷幻的味道。
吉他声在夜色中流淌,像一条安静的河。
热闹的时代广场,突然安静了。
所有人都被这前奏抓住了。
一分钟的前奏。
没人说话。
没人走动。
所有人都静静地听著。
琴弦在林墨指尖颤动。
音符在空气中飘荡。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 ol dy hair…”
(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凉风吹过我的头髮)
是《hotel california》。
加州旅馆。
老鹰乐队的经典。
上辈子,这首歌在七八零后的学生时代,嘎嘎乱杀。
是许多人学会的第一首英文歌。
“war sll of litas, risg up through the air…”
(科里塔斯温热的气息,在空气中飘荡)
林墨继续唱。
眼神迷离,仿佛真的置身於那个神秘的旅馆。
“up aheadthe distance, i saw a shirg light…”
(抬头遥望远方,我看到微弱的灯光)
人群沉浸在他的歌声里。
有人闭上了眼睛。
有人轻轻摇晃身体。
刘茜茜看著林墨,眼里全是光。
她的男人,在纽约时代广场,唱著歌,这画面,太不真实了。
“y head grew heavy and y sight grew di, i had to s for the night…”
(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我必须停下来过夜)
吉他声渐渐加强。
鼓点在心里响起。
“there she stoodthe doorway, i heard the ission bell…”
(她站在门口那儿,我听到了教会的钟声)
林墨的声音扬起。
“and i was thkg to yself, this uld be heaven or this uld be hell…”
(我心中暗念,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高潮来了。
“the up a dle, and she showedthe way…”
(然后她点燃蜡烛,给我引路)
“there were voices down the rridor, i thought i heard the say…”
(走廊传来阵阵说话声,我隱约听到他们在说)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wel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