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媳妇孩子过来,这个不好说,嫂子现在身体好点了吗?”对于郑国前家里的情况,陆向南也是知道一二的,他媳妇自从生了第三胎后,身体就不是很好,还要每天操劳上工赚工分赚钱,身体那就更加没钱没物资去调理了。这也是郑国前不放心自己一个人去京城上班,而留下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媳妇在家里,既要上工又要带三个孩子,那真的太辛苦了,他也怕,到时下次他回来,就真的怕见不到自己媳妇这个人了。
“还是老样子,我可以带你嫂子在外面租房子住的。不会给厂里添麻烦。”怕队长不同意,郑国前连忙作出保证,要去京城的话,他肯定是要带上媳妇孩子一起去的,不然放媳妇孩子在老家他也不放心 。
村里人虽然大部分都很朴素,但是混混也有不少的,不说本村的,就是隔壁村的混混也隔三差五就去附近的村里招事惹事,如果自己不在老家,家里就媳妇和三个年纪的孩子在家,谁知道那些混混会不会做了什么事情来。
“你先带嫂子和孩子过来先吧,到时过来再看看,先去工厂入职了先。”没办法,陆向南也知道这是目前最直接的办法了,先把工作入职了,后面再看看,大不了到时让陆向北那小子多去帮忙下。
“谢谢队长,谢谢队长,我回去安排下,立马就启程。”挂了电话后,郑国前整个人都精神焕发,哪还有刚开始接电话时候的沉默样子。
大队的村干部,看到郑国前这个样子,也猜到应该是他部队的领导给他找了出路了。果然,挂了电话的郑国前,立马和村长说。
“村长叔,麻烦你给我们全家开个去京城的介绍信,我队长给我介绍了工作,我要过去上班。”
郑国前的话刚落,村长以及其他的村干部都倒吸了一口气,好家伙,郑国前这小子真的走狗屎运了,谁家队长给安排工作,还让拖家带口去的,这也就算了,那可是京城呀,京城可是领导在的地方呀。
“你小子,有出息了,以后在京城混好了,可不能忘记我们这个家乡的人呀。”知道郑国前要去京城上班的事,村长他们也为他高兴,这年代的人,对于退伍的老兵都是非常的尊敬的,没有他们这些人上阵杀敌,哪有他们这个和平的年代和和平的生活。
“知道了,村长叔。”
拿着村长开的介绍信,郑国前回家的步伐都带风,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不,从现在的郑国前身上就是一个具体的体现了。
“媳妇,我回来了。”刚到家门口,郑国前就喊着他媳妇。
“谁给你打电话啦,是不是陆队长。”郑国前的媳妇王爱菊从厨房里出来,连忙问着。
“是队长打电话过来,他让我收拾行李去京城那边上班,一个月五十元工资,还包吃包住。”
“真的,那真的太好了,有工作,那以后孩子也可以有钱去上学了。”郑国前他媳妇王爱菊听后,直接哭了出来,这真的是苦尽甘来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