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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矛盾的口供(1 / 2)

昨夜几乎无眠。

那条“有些案子,不该你看”的匿名短信,像一条冰冷的毒蛇,缠绕在林溪的心头,挥之不去。她反复回忆着昨天在市公安局的每一个细节,孙卫国看似和蔼实则警告的话语,郑刚那充满压迫感的审视,还有办公室里其他民警那种刻意保持距离的沉默……这一切都让她确信,那份关于“赵立东侄子公司的非法拘禁案”的卷宗,是一个马蜂窝,而她,已经无意中捅了一下。

清晨,她顶着淡淡的黑眼圈,再次踏入市公安局大楼。与昨日的陌生感不同,今天这里带给她的是一种更具象的压抑。走廊里遇到的每一个身穿警服的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审视的目光,让她如芒在背。

她坐在自己的工位上,没有立刻开始工作,而是先泡了一杯浓茶,试图驱散脑中的混沌与疲惫。阳光透过百叶窗,再次将斑驳的光影投在桌面上,恰好照亮了那摞卷宗最上方,“开发区‘8·15’非法拘禁案”几个字显得格外刺眼。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父亲当年没有逃避,所以她也不能。

她深吸一口气,再次翻开了那份卷宗。这一次,她的目标更加明确——聚焦于那些“矛盾的口供”。她要将这些矛盾点逐一剥离出来,进行最细致的比对和分析,看看它们到底能揭示出什么。

她首先将涉案三名保安(张强、李斌、王磊)的询问笔录,与报案人王永强的陈述笔录,并排铺开在桌面上。拿起红蓝两色笔,开始进行最原始的文本分析。

蓝色,标注一致或无害信息。

红色,标注核心矛盾与疑点。

很快,笔录纸上便被红色的记号占据:

关于“邀请”方式:

保安张强(保安队长)笔录:“王老板是自愿跟我们上车去仓库谈债务的,我们很客气。”

保安李斌笔录:“我们就是请他过去坐坐,商量事情。”

保安王磊笔录:“他自己跟着我们走的。”

报案人王永强陈述:“他们四个人,两个人架住我胳膊,一个人从后面推我,强行把我塞进他们的面包车里的!我挣扎了,他们还骂骂咧咧,说再不老实就揍我!”

关于在仓库内的行为:

三名保安口供高度一致:“就是谈话,让他还钱。气氛有点紧张,但绝对没有动手。”

王永强陈述:“他们把我按在一个破椅子上,不让我走。张强(保安队长)用手指着我鼻子骂,唾沫星子都喷我脸上。我想打电话报警,李斌就把我手机抢过去摔地上了!后来他们还推搡我,我胸口和胳膊都被他们弄疼了。” (此处,王永强提到了手机被摔坏的情节,但卷宗物证清单里完全没有这部被摔坏手机的记录或照片。)

关于拘禁时长与离开方式:

保安口供:“谈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吧,后来他自己走了。”

王永强陈述:“从晚上八点多一直被关到凌晨两点多!起码六个钟头!后来是他们接到一个电话,才骂咧咧地打开门让我滚的!”

林溪的笔尖在“接到一个电话”这几个字的电话?电话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一个电话就能让这些“只是谈话”的保安放人?这个电话,很可能是指挥链条的关键一环。

然而,翻遍整个卷宗,没有任何关于这个电话的调查记录。办案人员似乎完全忽略了这个线索,或者,是刻意回避了。

这些矛盾已经不是简单的“表述差异”,而是根本性的、对事件性质的截然不同的描述。一方描绘的是一次虽有冲突但基本克制的债务协商,另一方控诉的则是一次完整的、伴有威胁和暴力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

任何一个有基本逻辑判断能力的人,都能看出其中必有一方在撒谎。而根据生活经验和常识,多人串供并统一口径的可能性,远大于一个孤立无援的受害者凭空捏造出如此详细的受害经历。

更让林溪感到心惊的是,如此明显的矛盾,经办此案的民警——尤其是最终签下“不予立案”结论的郑刚——怎么可能视而不见?他们非但没有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对质,反而直接采信了保安一方的单方面说辞。

这已经不是工作疏忽,这几乎是在明目张胆地偏袒!

她合上卷宗,感到一阵心寒。仅仅通过书面审核,她就发现了这么多问题,那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还有多少黑幕被隐藏了起来?

她需要了解更多。需要知道当时办理此案的基层民警,到底是怎么想的。

根据卷宗记录,这起案子最初是由开发区派出所接警并初步处理的,后来才因为“案情复杂”被刑警大队的郑刚接手。

林溪决定,先去一趟开发区派出所,找一下当时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了解一下情况。或许,从基层民警那里,能听到一些在正式卷宗里看不到的“实话”。

她向孙卫国支队长报备,理由是“需要核实卷宗中一些现场描述的细节,以便更准确地完成审核报告”。孙卫国正在接电话,闻言只是抬眼看了看她,目光深邃,随即挥了挥手,示意她自己去,没多说什么。

开发区位于江城市的东郊,一路上能看到大片正在施工的工地和高耸的塔吊,“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巨型标语牌随处可见。开发区派出所是一栋崭新的小楼,显得很气派。

林溪亮明了自己市局法制支队借调人员的身份,很快被引见到了派出所的副所长办公室。副所长姓陈,是个四十岁左右、面色疲惫的中年男人。

“哦,‘8·15’那个案子啊,”陈副所长听完林溪的来意,揉了揉太阳穴,语气带着明显的回避,“这个案子后来不是移交给市局刑警大队的郑队负责了吗?所有材料也都移交过去了。我们这边就是接个警,做个初步调查,具体情况,你得去问郑队他们。”

林溪不死心,追问道:“陈所,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最初的情况。当时是您带的队出警吗?现场感觉怎么样?比如双方的情绪,现场环境这些?”

陈副所长眼神闪烁了一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那天不是我出的警,是小王他们去的。回来就说双方各执一词,感觉就是普通的债务纠纷。你也知道,开发区这种地方,劳资纠纷、经济矛盾多了去了,很多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那出警的民警王同志在吗?我想和他聊聊。”

“不巧,小王今天下去走访社区了,不在所里。”陈副所长回答得很快,几乎是脱口而出。

林溪心里一沉,她知道,这大概率是托词。她尝试换一个角度:“陈所,那据您了解,像金鼎实业这类公司在开发区,平时类似纠纷多吗?”

陈副所长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随即摆手:“这个我不太清楚。企业正常经营嘛,有点小摩擦也正常。小林同志,我看你还是回去看卷宗吧,郑队那边处理得很清楚,就是个经济纠纷,已经结案了,没必要再浪费时间深究了。”

他的话里,已经带上了明显的不耐烦和送客的意味。

林溪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得道谢离开。走出派出所大门,她感到一阵无力。基层派出所的态度已经很明显:这个案子由郑刚队长亲自处理,他们不便,也不敢多言。

她站在派出所门口,看着眼前车来车往的开发区大道,金鼎实业公司的办公大楼就在不远处,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它像一座堡垒,被无形的力量保护着。

难道就这样放弃?不。

她想起卷宗里缺少的同步录音录像。按照规定,这类警情的处置,尤其是在办案区的询问,必须有录音录像。就算派出所这边问不出什么,或许可以去看看,当时的录音录像是否真的不存在,还是……存在的版本与卷宗记录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