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进口分账片的内地票房分账比例,片方仅得13%-17%;而中外合拍片按国产片标准分账,片方可分得 33%-40%,收益直接翻倍。
以《2012》预估内地5亿软妹币的票房测算:若为进口片,片方分账很可能不足一个亿;但若为合拍片,片方可得1.5~2亿软妹币的分账票房,利润空间大幅增长。
另外,合拍片的身份可以获得内地院线的黄金排片,下沉渠道全面打通,毕竟全国的院线可不仅仅只有李陆自己的辉煌万达院线一家。
合拍片的身份可以让《2012》享受国产片的排片倾斜,中影作为国有龙头,能协调全国超 80%的院线,给予首日排片率不低于40% 的保障,包括三四线城市的下沉影院,这是进口片难以触及的市场。
此外,合拍片可以简化国内取景、审批流程,降低制作成本。
合拍片可轻松获批国家级景区、城市核心地标的取景权限,如喜马拉雅山脉、沪市外滩、东方明珠、金茂大厦等地标建筑。
反观进口片在国内取景,需经过多层审批,严重拉长拍摄进度。
当然,李陆还看重的是华人角色与东方情节的话语权保障。
政策明确要求合拍片需融入华人元素、华人主创或演员,这为《2012》中加入一些核心的华人角色,以及沪市的灾难场景、方舟基地东方基建等情节提供了“合法性”,避免西方制作团队弱化东方视角,确保李陆对华人戏份的终审权。
在好莱坞的制片体系中,采用的是制片人中心制,他的权利要远远大于一部影片的导演。
至于各方的投资比例的设计,李陆自然也非无的放矢,胡乱的一拍脑袋就确定的,而是充分的平衡话语权、资源、风险三方诉求。
中方总计投资占比65%,可以牢牢的把控合拍片的主导权。
而作为第一出品方的辉煌影视,占股 40%,是绝对的操盘核心。
对于影片拍摄的话语权,李陆是最为看重的,在他的意识里,丧失话语权的影视作品投资,尤其是电影的投资,他是绝对不会做的。
包括他并未参与投资的《达·芬奇密码》和《007》系列,如果作为导演,不能拿到绝对主控权,他宁可放弃。
而在《2012》中,40%的持股比例足以让辉煌影视成为影片的最大单一投资方,拥有剧本终审、华人角色选角、东方情节设计的一票否决权,确保《2012》不沦为“挂名合拍片”,而是真正融入东方内核的跨文化大片。
从投资风险方面考量,40%的比例既保证主导权,又避免单一主体承担过高风险,剩余 25%由中影、英皇、上影分摊,在很大一部分上分散投资风险与投资压力。
至于分给索尼的35%投资份额,一方面是鉴于之前双方的良好合作,而且对方是好莱坞制作与全球发行的核心。
35%的持股比例对应其北美特效制作、全球发行渠道(北美、欧洲、澳洲、以及东亚的日本)、好莱坞主创团队统筹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