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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想了想。“我去。”
罗伯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出一个號码。“这是艾伦戈德斯坦的电话,扎克的辩护律师。到了圣路易斯联繫他,他会安排。”
伊森把號码存进手机里。
玛莎从厨房端著汤出来,看了一眼父子俩。“聊什么呢”
“工作上的事。”罗伯特说。
玛莎没再问,把汤放在桌上。“趁热喝。”
第二天一早,伊森收拾好东西,开车上路。
灰色的本田驶上高速,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暖洋洋的。
把车窗摇下来一点,让风吹进来。导航设好了,圣路易斯,七百多英里。他算了算,开车大概十一个小时。
他打开收音机,里面放著一首老歌。他调低了音量,让它只在车厢里轻轻飘著。
开到下午的时候,他下了高速,在一个加油站停下来加油。
油枪插进油箱里,发出嗡嗡的声音。他靠在车旁边,看著远处的天际线。天很蓝,云很白。他掏出手机,拨了艾伦的號码。
响了三声,那边接了。
“你好”
“您好,我是罗伯特米勒的儿子。我父亲说您有个案子,需要人看看。”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哦,对。你就是伊森”
声音很低,带著那种常年和案件打交道的人特有的疲惫,“你父亲提过你。我叫艾伦戈德斯坦,扎克的辩护律师。你到圣路易斯了”
“还在路上。今天晚些时候到。”
“好。明天上午我带你去看扎克。下午去见另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就是那个说自己被袭击的。”
艾伦停了一下,“那两个案子,你看了就知道。很不对劲。”
“我知道了。”
掛了电话,伊森把油枪拔出来,拧好油箱盖。他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驶回高速。太阳开始往西边落了,天边染成橘红色。他把车灯打开,继续开。
到圣路易斯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市中心灯火通明,高楼上的窗户亮著灯,像一个巨大的蜂巢。
伊森找了一家离警察局不远的旅馆住下,把行李放好,洗了个澡。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脑子里转著罗伯特说的那些话。
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被绑在椅子上的女友。
折磨致死。
他闭了一会儿眼,睡不著。荆棘王冠放在床头柜上,尖刺在檯灯的光里泛著暗沉的光。他看了一眼,关了灯。
伊森有点好奇,索性晚上睡不著离案发现场也不远,去看看吧。
(我只能说我最近在回顾经典。主教练正在热身,有没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