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京城,天高云淡。
顾家位於西山的私人庄园里,气氛却热烈得像是盛夏。
巨大的草坪上,此时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临时的训练场。
七个爹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捧著茶杯,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戏。
团团坐在旁边的小马扎上,手里捏著一把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场中央的顾野。
雷震大爹站起身,指了指远处那座巍峨的山峰。
那是西山的主峰,鬼见愁。
海拔不高,但山势陡峭,怪石嶙峋,平时连野山羊都懒得爬。
“小子,別说我们欺负你。”
雷震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如钟。
“想娶团团,身体素质必须过硬。”
“以后要是遇到危险,你得能背著她跑,还得跑得比兔子快!”
“看见那个山头了吗”
顾野顺著他的手指看去,点了点头。
“看见了。”
“好!”雷震一挥手,几个警卫员吭哧吭哧地抬上来一个巨大的军用行军囊。
那行军囊鼓鼓囊囊的,一看就分量不轻。
放在地上的时候,甚至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咚”响。
“这里面是五十公斤的铅块。”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雷震坏笑著说,“背上它,跑到鬼见愁的山顶,摘一朵那上面的野花,然后再跑回来。”
“限时一个小时。”
此话一出,周围的警卫员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五十公斤负重!
还要爬鬼见愁!
还要一个小时往返!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知道,就算是特种部队的兵王,空手跑个来回也得一个多小时,更別说背著这么个死沉的玩意儿了。
“大爹!你这是刁难!”
团团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气鼓鼓地像只小河豚。
“小野哥哥才刚恢復,你怎么能让他干这种重活!”
“万一累坏了怎么办!”
雷震被闺女一吼,气势稍微弱了点,但还是梗著脖子说:
“闺女,你別心疼他!男人不能惯著!”
“当年老子追你妈的时候,那是背著一百斤猪肉跑了三十里山路才换回来的!”
“他要是连这点苦都吃不了,以后怎么给你遮风挡雨”
顾野看著团团那副护犊子的模样,心里暖洋洋的。
他走过去,轻轻按住团团的肩膀,让她坐下。
“没事,团团。”
顾野的声音轻鬆得像是在说“我去买瓶酱油”。
“大爹这是在考我呢,我要是不露两手,以后怎么在家里立足”
他转过身,走到那个行军囊面前。
单手一抓。
“呼——”
那个让两个警卫员抬得气喘吁吁的行军囊,被他像拎小鸡仔一样,轻轻鬆鬆地拎了起来,甩到了肩上。
甚至连身形都没有晃动一下。
雷震的眼皮子跳了跳。
这小子的力气……好像比以前更大了
“计时开始!”
隨著雷震一声令下。
顾野动了。
“砰!”
脚下的草皮瞬间炸开一团泥土。
顾野整个人像是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冲了出去。
快。
太快了。
快到眾人的视线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
他没有走寻常的山路,而是直接冲向了那片乱石嶙峋的陡坡。
在常人眼里难以立足的峭壁,在他脚下就像是平地一样。
他像是一只灵活的岩羊,在岩石间跳跃、腾挪。
每一次落地,都稳如泰山。
每一次起跳,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那个沉重的行军囊,仿佛根本不存在一样。
“这……这还是人吗”
顾云澜手里的瓜子都掉了,目瞪口呆地看著那个迅速变小的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