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清雨内穿棒针毛衣,外套垫肩女士西装,下身穿着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粗跟的高跟鞋。她将长发散开,披在肩上,举手投足之间,更显气质与魅力。
林兴中则内穿高领毛衣,外边穿着茄克衫,下身穿得是牛仔裤,脚上是皮鞋。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他本来长得就不错,一米八多的身高,由于平时也不咋干活,皮肤白皙,跟农村的糙汉子完全不一样。
有了衣服的加持,一出门就吸引了不少小姑娘的注意。
李想下午有事,并没有跟着林兴中进行后续的购物,他临走前跟林兴中约好,下午四点半之前去他的店里,他再带着三人回家。
骑上三蹦子,很快抵达了李想的小店。
看着戴了墨镜,流里流气的林兴中,李想一时间差点没认出来。
“还真别说啊,林哥,换一身衣服,跟换了个人似的!”李想上下打量着他,笑问道:“今天带嫂子逛商场,没少花钱吧?”
“钱赚来不就是给老婆花的吗?”
林兴中笑道。
“哈哈,说的也是!”
李想笑道。
他出了门,跟门外的姜清雨打了个招呼。而他见到姜清雨的时候,也是愣了一下。
今下午他在联营商场见过姜清雨,可那个时候,她穿着一身看着就很廉价的衣服,长发绑起垂在身前一侧,长得虽然好看,却并不算多么出众。
可现在,换了身衣服,头发散开后,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临走前,李想凑在林兴中耳边小声嘀咕了一句:“林哥,好福气啊!”
对此,林兴中只是笑了笑,没有回应。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不用说了,说点大家不知道!
李想骑着一辆嘉陵摩托车在前面带路,林兴中一家三口跟在后面,不多时,来到了城郊的一片老宅附近。虽然位置远离市区,却并非偏僻荒凉之地。
这里的各种设施齐全,房屋建造也很讲究,都是四合院样式的宅子,最小的一座,占地都得两亩以上。
摩托车在这里随处可见,他甚至看到一辆汽车从他身边驶过。
这个年代能开的上汽车的,要么是身居高位,要么富甲一方,是当地有名的刀枪炮。
从一栋栋老宅旁经过,最终停在了一座老宅前。
大门开着,李想直接将车骑了进去,林兴中也紧随其后。
将车停下后,林兴中从车上搬下一箱茅台。
“林哥,你买这个干啥?拿回去!”
李想连忙道。
“兄弟,头一回上门,还是我带着全家来蹭饭,空着两只手不好看。”
林兴中解释道。
李想叹了口气,无奈道:“你呀,就是太讲究,下次别带了!”
“行,下次我就白吃白喝!”
林兴中笑着,跟李想进了里屋。
“爸,我们回来了!”
李想喊道。
“先带你的朋友坐下,还有最后一个菜,马上做好!”
厨房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林兴中闻言,眉头一皱,
“这个声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