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的话音刚落。
一个粗犷的声音便从人群后方炸响。
“让开!都给老子让开!”
人群被一股蛮力强行分开。
只见一个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大步挤了进来。
他穿着一身便服,并没有穿官袍,但那一身的煞气和常年征战养出来的威势,让周围的百姓下意识地退避三舍。
这大汉鼻子一耸一耸的,像是在追踪猎物的猎犬。
“好香!真他娘的香!”
大汉挤到柜台前,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那些玻璃瓶,喉结上下滚动,发出清晰的吞咽声。
“掌柜的!这味道就是从这瓶子里出来的?”
李轩打量了一眼这位不速之客。
身形如熊,声如洪钟。
虽然穿着常服,但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除了那位大唐着名的混世魔王程咬金,还能有谁?
“正是。”
李轩淡定地点头,“客官鼻子真灵,隔着两条街都能闻到?”
“那是!”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老程我这辈子没别的爱好,就好这一口!刚才在街口闻到这味儿,魂儿都被勾走了!”
他指着柜台上的试饮杯,也不客气。
“这小杯子是给人喝的?都不够塞牙缝的!掌柜的,若是这酒真有你说的那么好,这瓶子里的,老子全包了!”
说着,他伸出蒲扇般的大手,直接抓起一个小酒杯。
看着那清澈如水的液体,程咬金心里也犯嘀咕。这玩意儿看着真像水,能有味儿吗?
他一仰脖,将那一小杯酒倒进嘴里。
下一刻。
程咬金的表情凝固了。
那酒液刚一入口,就像是一条火线,瞬间烧穿了他的舌头,顺着喉咙一路向下,在胃里轰然炸开。
那种强烈的刺激感,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咳!咳咳咳!”
程咬金没防备,被这股烈劲儿呛得猛咳嗽了两声,一张黑脸瞬间涨得通红。
周围的人都看呆了。
这大汉看着就像是个能喝的,怎么喝这么一小杯水一样的酒,就被呛成了这样?
“好!好酒!”
程咬金缓过劲来,猛地一拍大腿,发出啪的一声巨响。
“爽!真他娘的爽!”
他瞪着牛眼,大声吼道,“这才是酒!跟这比起来,老子以前喝的那些简直就是马尿!”
那种回甘,那种醇厚,还有那种直冲脑门的眩晕感。
程咬金觉得这半辈子算是白活了。
“掌柜的!”
程咬金一把将一锭金子拍在柜台上,震得桌子直晃。
“这酒怎么卖?有多少?老子全要了!带回去给……带回去给家里的弟兄们尝尝!”
他本来想说带给陛下和老黑他们,但想到自己是微服,硬生生改了口。
李轩看着那锭金子,又看了看激动得胡子乱颤的程咬金,依旧保持着职业微笑。
“客官豪气。”
李轩伸出一根手指,“不过这酒酿造不易,每日限量五十瓶。一瓶,十贯。”
“十贯?”
周围的人倒吸一口凉气。
十贯钱,够普通人家过一年了。就这么一小瓶酒?
“十贯?便宜!”
程咬金却像是捡了大便宜一样。
在他看来,别说这酒了,光是那个装酒的琉璃瓶子,拿到胡商那里去卖,起码也能值个几十贯。
这掌柜的怕是个傻子,买瓶子送酒啊!
“给我来十瓶!不,二十瓶!”
程咬金大手一挥,就要扫货。
“客官,每人限购两瓶。”李轩指了指旁边的牌子,“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您若是包圆了,后面的客人该砸我的店了。”
程咬金一瞪眼,刚要发作。
但他看了看李轩那淡定的眼神,又想起这店传闻中连长乐公主都来站台,背后的水深着呢。
他眼珠子一转,嘿嘿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