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秦婉音用同样的方式,走访了丽景花园和北苑华府的地下车库。
所见所闻,如同复制粘贴。
同样流里流气却言辞“客气”的看守,同样一套“便民服务”与“遵守规定”的说辞,同样堆满材料的“指定区域”,以及同样被迅速推出来的、面目不同的所谓“老板”。
秦婉音明显感觉得到,这些“老板”都是小喽啰。
真正的老板,还藏在幕后。
而且极有可能,这三伙人背后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一圈跑下来,秦婉音非但没有拨云见日的感觉,反而像是一脚踩进了不见底的泥沼。
这伙人,绝不是普通好勇斗狠的街溜子。
他们懂得规避法律风险,熟谙规则漏洞,善于利用物业的管理规定来为自己筑起护城河。
他们不直接挥舞拳头,但这种软暴力,更让人无处着力,憋闷不已。
你可以指责他们胁迫或者收买了物业?
但物业会喊冤,说自己只是按规定办事,管理小区秩序。
你可以告他们垄断?
但他们证照齐全,价格虽高但未离谱,而且的确有业主能自行采购,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他们就像一层滑不溜手的油脂,覆盖在规则的缝隙间,让你看得见,却抓不住,使不上劲。
带着满心的无力感和不服输的劲头,秦婉音开始跑相关的职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接待人员同样一脸无奈。
表示他们查过那些人的进货渠道和销售价格,单看账面,确实没有明显违法。
虽然价格有些偏高,但都在合理解释范围内。
最关键的是,投诉的业主后来大多撤诉或不再追究,他们缺乏持续的证据链和明确的受害人指控,立案查处难度很大。
社区居委会更是大倒苦水,说他们协调过无数次,组织过物业、业主和那伙人几方座谈。
他们的态度永远很好,承诺改进,但事后还是老样子。
物业说管不了,业主怕麻烦,社区一没执法权,二不能天天守着车库,也没办法。
几乎每一个单位,最终都会把话题引向劝解:“秦主任,既然没出什么大事,业主后来也都接受了,要不~~就算了吧?有些事,太较真了,反而不好收场。”
最后,她来到北苑华府的属地派出所,接待她的所长一听是这事儿,眉头立马就皱成了川字。
“秦主任,不是我们不作为。”所长诉苦,“我们去处理过好几次。那帮人滑头得很,一见警车,态度好得不得了,一口一个配合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