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在之前的所有战斗中,无论是王世龙,还是林甫,都没有展露全部本领。
看他们閒庭信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的战斗风采就能知道,两人的十成本领,可能只使用了一两成,甚至还不到。
这当然不是因为两人都喜欢扮猪吃老虎,而是一种在乱世必须具备的生存智慧。
只要他们没有全力施为,旁人就无法知道他们的真正实力,从而针对他们的真正实力,展开谋划算计。
就像金刀寨的金刀太岁罗啸天,大康皇室不知道他护体神功的厉害,才用红夷大炮围猎他。
如今知晓他能硬扛十多炮红夷大炮后,下次设局围猎他,用的必然是更厉害的手段。
他要是只有硬扛红蛮大炮的能耐,又不小心陷入大康皇室围猎他的包围圈中,那他就死定了。
因此林甫和王世龙对付普通敌人时,基本不会出现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情况,往往都是將实力运用到確保击毙敌人的水准,就不过多展露了。
別说其他人不知道他们的深浅,就连陈明辉眾人,在跟著两人行动了一段时间,甚至並肩战斗多次的情况下,也不知道这两位的全部实力,处於怎样的水准。
至於易玄笙和林佩芸,那就更加深不可测了。
林佩芸不好说,但易玄笙肯定比林甫和王世龙厉害,而且还是断档的强,否则林甫两人对他不会那么恭敬。
陈明辉这会儿,自然也没有深究王世龙几人真实实力的想法,因为他已经在这处战场上,承担了最重要的角色之一。
他当下手持双枪,参与战斗。
他起到的主要作用,是及时支援战场上的其他人。
队伍里的护卫和眾多走尸搏杀时,一旦遭遇危险,他就会有选择的用驳壳枪,或者天工坊白朗寧进行支援。
这片刻功夫,眾人欠他的都不是人情,而是欠了他好几条命。
就如此刻,李良正在挥舞偃月刀,和一具走尸搏杀。
在他“唰”的一刀,將走尸的脑袋砍飞时,他后方已经有一具走尸,將已发生尸变的锐利五指,朝著他的后心抓去,仿佛要將他的心臟抓出来看看。
李良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整个人嚇出一身冷汗,內心更是绝望到了极致。
这电光火石之间,他別说反击,他甚至连闪躲都无法做到。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但是他没有死,死的是那具即將要了他的命的走尸。
“砰——”
在这千钧一髮之际,枪响了!
开枪的不是別人,正是陈明辉。
一颗泛著银色微光的符文子弹,一瞬要了这具走尸的命,隨后又一穿三,连续击穿三具走尸的身体。
让这一枪过后,足足有四具走尸,都化为焦黑尸体。
李良惊魂未定之下,还是连忙向陈明辉投去了无比感激的目光。
对陈明辉而言,刚才那一枪可能只是举手之劳,对他李良而言,那一枪却真真正正地救了他的命,还救了指望著他吃饭的一家老小!
否则他的老娘,以及他那个病秧子一般的老婆,还有他家里的四个子女,全都要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