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舔狗(1 / 2)

刚入冬,大田村就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北风在屋外面吹得呼呼直响,躺在硬板床上的陈辰,直愣愣瞪着房梁顶,心里骂道:

“大爷的,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舔狗,你做舔狗就做舔狗,别舔的倾家荡产啊!”

“舔狗就没有好下场的,现在好了,你双腿一蹬,去见你太奶了,留下这一堆烂摊子,还得老子给你收拾……”

“眼瞅着要过冬了,家里一粒米都没剩,这是刚穿过来就要饿死的节奏?”

陈辰,原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牛马。

回家路上,跳水里救一对落水的母子。

人救上来了,他自己却没上来。

再睁眼,就到了这个同名同姓的村民身上。

能重活一次,他本来挺高兴。

可翻完原主这二十年的记忆,气得他把原主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

原主娘早早就过世了,家里就剩下老爹和大哥一家四口和二哥那一过门就守寡的媳妇。

因为从小没娘的缘故,家里人对他格外照顾,导致他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毛病。

同龄人十一二岁就下地干活,他都二十岁了,整天在村里晃荡,偷鸡摸狗,正经事不干。

早些年村里人只敢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现在直接当面骂他“无赖”,他也没所谓。

今年收成不好,家里本来粮食糊口都勉强。

屋漏偏逢连夜雨,两月前他爹上山去打猎被摔断了腿治病花了不少钱,还没治好,现在都走路还得靠拐杖,让本就贫穷的家里更加雪上加霜。

原主那个挨千刀的,明明知道家里现在不好过,还舔狗舔上瘾了,被他所谓的“女神”刘芳暗示了一下,就找不到北了。

几天前,经过他的“好兄弟”马二熊的窜掇,他就敢偷家。

趁家里人不注意,这狗东西就把家里准备过冬的存粮给偷偷卖掉,去城里给刘芳买了个银镯子,说要给她当定情信物。

剩下的钱也没说留回家,却买了一堆好酒好菜跟马二熊一顿胡吃海造。

由于喝了酒,在晚上回家的路上倒在路边,天寒地冻的在路边睡了一夜。

还是早上村里人路过发现,通知他家,他哥哥陈和把他背回来的。

在家整整躺尸了两天,再醒来,身体里住着的就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陈辰。

就连他用粮食换来的银手镯也不见了,现在想去找也是不可能找到的。

找回来也没用了,就算当了,也换不回六口人过冬的救命粮。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心里一直为粮食的事情发愁,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没粮食,可能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再不行也会点发明,可他呢?

什么都没有,制盐他倒是会,但是在这里可是犯法的。

酿酒他也会,从小耳濡目染的,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酿酒需要粮食,就他这名声去哪里弄粮食去?

想到这里他就起身下床,在屋子里来回渡步。

正瞎琢磨着,胸口突然一阵发烫。

紧接着,一个看着很古旧的羊骨凭空出现在他眼前。

“嗯?”陈辰一愣,觉得这羊骨有点眼熟。

他记得救人后,他在水中迷迷糊糊摸到一根骨头似的东西,当时没去注意。

陈辰心想:难道能穿越,就是靠的这块羊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