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家人跟林芳有关。
按照孟锦的讲述,林芳早早的就选择了林家人,只怕那些抚恤金也早就进了林家人的口袋。
逼着他们退还,那林芳还能有好?
只是,这孩子也才刚满18岁,真的能有这么大的决心吗?
她真的能舍掉母女亲情吗?
别到时候他们插手了反而落个埋怨。
孟锦却是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道:“是,我花了六年时间才想明白一件事,她不要我了,从她换了我户口的那天起,她就已经不要我这个女儿了,也或许更早。”
从还未出生的时候,她就不想要原主这个女儿。
只是这事孟锦没有证据,没法拿出来说。
不过嘛,她倒是可以想想办法让林家人自己说出来。
曾建设夫妻想的却是恐怕是从孟工去世没多久,林家人就已经撺掇着林芳跟女儿离了心。
“好,你的事,叔管了。”
曾建设一锤定音。
这是他好友的孩子,没照顾好她本就是自己失职,如今孩子都求到他头上来了,要是他还不管,那就不是个人了。
这就是孟锦来找曾建设的目的。
关于抚恤金这方面,他有权调查监督,他能给孟锦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顺便,曾伯母还能帮她把那个拿了林家好处,违规帮林家人改户口的人也一并处理了。
曾伯母虽然已经退休了,但人脉还在。
户籍不是那么好改的,要改户籍可不仅仅是在派出所办个手续就行,这里边还需要很多材料证明,这里边也有街道办的事。
说起来,林家用来贿赂人的好处,还是来自孟父的抚恤金呢。
等曾建设夫妻和孟锦谈完,时间已经到了深夜。
这个点了,曾建设夫妻是肯定不会让孟锦一个小姑娘独自离开的。
如孟锦所说,孟家那边恐怕早就没了孟锦的落脚地,她要是回去孟家,那还不得被林家那一家子人给欺负死啊?
除了孟家,她又能去哪?
住酒店吗?
孩子本来就生活拮据,何必花那冤枉钱?
所以他们将人直接留在了家里,让孟锦这几天就在曾家住。
孟锦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第一,确实是因为没钱。
第二,她的时间不多,许多事都得靠曾建设夫妻帮忙。
这个时间不多并不是指她请假的事。
想必林家是不会老老实实把落进自己口袋的东西又掏出来的。
最终的结果肯定还是要打官司。
打官司的话,就这么几天哪里够?立案都来不及。
她想快点解决的原因很简单,早一天解决,林家人少过一天不属于他们的好日子。
她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帮原主把该拿的都拿回来,她甚至能拿回多的来。
但原主的愿望是光明正大的拿回来,还要撕下林家人的面皮,让林家人包括林芳在内,一起接受世人的审判。
行吧,许愿者的愿望嘛,她总是要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