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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我妈是个扶弟魔(27)(2 / 2)

原主中专学的西点烘焙,现在在一家连锁店实习。

实习期还有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孟锦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干这行,但做事得有始有终,最后这点时间她还是会好好干完,拿到合格的实习鉴定。

至于以后的安排,等她把遗产的事弄完了再说。

来到西点店时间还早,来了的人正在做准备,孟锦把自己在老家买的咸辣口的特色小零食给同事们分了分,然后才去找店长销假。

当然,零食也给店长带了的。

店长也没多问,交代她继续之前的工作,就忙自己的去了。

原主的工作很简单,跟着西点师傅打下手就行。

西点师傅话不多,尤其是在做东西的时候基本不说话,只认真做自己的事。

他不会特意去教原主什么,但也不阻止她学,能学多少全看她自己的本事。

以前从没接触过这个行业,一天干下来孟锦觉得这活还挺有意思,就是有点累,今天周末,客流量比平日里多了不少。

但是吧,一整天都待在甜香味儿浓郁的烘焙区,孟锦感觉自己有点腻甜了。

五天后,孟锦接到了董律师的电话,法院那边立案了。

又过了一个礼拜,董律师再次通知孟锦,一个月后开庭,刚好是孟锦拿到毕业证之后。

很好。

因为孟锦这个原告申请了公开审理,开庭那天,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这其中还有本地日报的新闻记者。

原告席上坐着孟锦和董律师。

地质队来了不少人都在旁听席,曾建设坐在证人席上。

被告席上坐着林老头夫妻、林耀祖夫妻、林芳以及一个年轻男律师。

林娜娜和林天坐在旁听席上。

孟锦状告林家人非法侵占,开庭。

法庭上并没有出现孟锦在影视剧里看到的那种双方律师唇枪舌战、互不相让的情况,你来我往是真的,只是并不激烈。

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到了辩论环节,林家请的律师完全没有要帮林家人争取的意思,全程都在走流程。

况且原告方准备的证据非常充分,被告方律师表示没的辩。

倒是林家人自己吵吵了几句,主要是林家人有志一同的往林芳身上推责任。

现在的林家人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天真了,律师跟他们说过,这个案子毫无疑问错在他们,林芳作为妻子只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孟锦是另一个继承人。

而林家人跟孟启明留下的遗产没有半毛钱关系。

林芳对属于女儿的那部分只有代管权没有处理权。

所谓‘赠予’前提是赠的是自己的东西,林芳赠予林家的大部分都来自代管,这本就违法了。

林家人获得的‘赠予’不符合‘赠予’条件,在孟锦提出要求后还拒不归还,那就是非法侵占。

涉及金额巨大(2万以上是数额较大,20万以上是数额巨大),已经达到了刑事案件侵占罪量刑标准。

况且林芳对孟锦还可能构成遗弃罪,这其中也有林家人的参与。

(司法实践中,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情节恶劣,可能构成遗弃罪。注:摘自刑法第二百六一条规定。)

如果孟锦拿不出充分的证据,他们的责任可能会轻一点,如果孟锦能拿出证据呢?

钱啊什么的就别想了,先想想自己能不能免除牢狱之灾吧,搞不好要坐牢的(二至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