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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我妈是个扶弟魔(4)(1 / 2)

工会是从走访中查到的蛛丝马迹。

领导们则是从抚恤金开始着手调查。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孟家的房子孟家的钱全都已经到了林家人名下,林芳为了娘家弟弟甘愿付出一切,虐待、驱逐亲生女儿,直至将人逼死。

查到真相又怎样呢?

原主已经死了啊!

他们甚至都不能帮原主讨回公道。

要怎么讨?

孟工早就没有别的亲人了,林芳和原主就是孟工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林芳确实是在原主活着时将本该属于她的那一份遗产转走的。

但她是原主的监护人,在原主未成年以前有代为保管的权力。

好,你说原主成年了,不还给她也是违法对吧?

没人知道就不会有人去说。

人家是亲母女,旁人有谁会去管你们母女之间的事?

即便有人知道原主过的不如意,大多数也都会跟之前原主求助过的人一样,都不问缘由的直接告诉她:“你妈妈是为你好。”

甚至会被人鄙夷谴责:刚成年就想跟妈妈争家产,这孩子不孝啊。

至于林家人,那就更无辜了,当姐姐的自愿赠予,关他们什么事?

谁能想到林芳会那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愧疚、谴责,像一把把刀扎在了那些曾与孟工交好人身上、扎在地质队领导身上。

但凡他们当初多上点心,关心一点......

可又有什么用呢?

原主死了呀。

这一切都随着原主的自杀烟消云散。

林家人不会受到任何法律上的制裁,顶多就是道德上的谴责。

一家人吃一个孩子的人血馒头丢人不丢人?恶心不恶心?

可这对于得到了实惠的林家人来说,无关痛痒。

道德?

要是有,他们也做不出这样的事。

要知道,原主不仅是孟工的女儿,也是林芳的女儿、林耀祖的外甥女、林家老夫妻的外孙女!

这世上,血缘,是最让人无奈的关系。

有的亲人是你生命的羁绊、远航的明灯、归来的港湾;而有的亲人却是仗着血缘为所欲为的恶人!

林芳的恶,在于她本质上是个重男轻女的母亲。

林芳根本就不认为自己有错,甚至在事情曝光之后公开表示:她没有儿子,以后是要靠娘家侄子养老的,她把自己的财产给娘家弟弟,有什么不对?

有什么不对?

当然不对。

你没有儿子,但你有个亲生女儿啊!

她的错不在把财产给谁,而是不该为了捧弟弟一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踩进泥里、逼入绝境。

重男轻女,在现代社会仍旧普遍存在,但重男轻女到林芳这个地步的,还是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