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账本!
潦草的字迹记录着一笔笔交易:
“3月12日,铜香炉一件,收价15,出价80,分张40,王25,自留15。”
“4月5日,银簪三支,收价8,出价35,分张14,王10,自留11。”
“5月18日,瓷盘一对,收价20,出价120,分张48,王36,自留36。”
……
最近的一条记录是前几天,外销铜器七件,收价0,出价?,分张?,王?,自留?”
收价0,果然是空手套白狼!
出价那里空着,应该是还没出手或者还没谈妥价格。
林耀东快速翻看,账本记录了至少五十多笔交易,时间跨度近一年。
每笔都有“张”、“王”的分成记录,“张”应该就是张有为兄弟,“王”是城西那个姓王的销赃人。
他把账本塞进怀里,继续翻找。
在床底下的一个破木箱里,他又找到了一些东西。
几件还没出手的小物件:玉扳指、铜钱串等,另外还有一叠粮票布票和一个布包。
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沓钱,数了数,有八十多块。
林耀东不带犹豫,把钱和账本一并拿走了。
这本来就是骗来的赃款,他拿得心安理得。
他还想找更多证据,但时间不早了,怕老头突然回来,于是赶紧从窗户翻出去,关好窗,翻墙离开。
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林高远还没睡,在屋里焦急地等着,见他平安回来,才松了口气:“怎么样?”
“拿到了证据。”林耀东掏出账本和钱,“爹,您看。”
林高远翻看账本,手直发抖:“这些畜生...骗了这么多人...”
“有了这个,就不怕他们不认账了。”林耀东说,“明天,我去找他们摊牌。”
“怎么摊牌?”
“直接找张有为和那个姓王的。”林耀东眼里闪着光,“账本在我手里,他们不敢怎么样。
要么把铜器还给我,要么按市场价给我钱。
否则,我就把账本交到公安局。”
“他们会答应吗?”
“会。”林耀东肯定地说,“账本上记录了他们至少五十多起诈骗,金额加起来快一千了,够判重刑了,他们不敢冒险。”
林高远还是担心:“要不...咱把钱和东西要回来就算了,别得罪太狠...”
“爹,您放心,我有分寸。”
林耀东一夜未眠,反复翻看账本。
天蒙蒙亮时,他做出了决定:不能单独行动,对方是团伙,自己势单力薄,就算手握证据,也可能被反咬一口。
最稳妥的办法,是找一个可靠的“中间人”,一个既能震慑对方,又不会让自己陷进去的人。
他想起了上次在派出所见过的王队和小林。
说不定自己这帮事与他们正查的事有关联呢。
“爹,我想找王队帮忙。”
林耀东对刚起床的父亲说。
林高远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儿子的想法:“王队信得过你吗?还有别引火烧身。”
“信得过,而且这事儿,必须得有公安插手才能彻底解决,光咱们自己要钱要东西,后患无穷。”
林耀东指着账本,“这东西和捞上来的东西交到王队手里,比攥在咱们自己手里踏实。”
林高远沉默片刻,点了点头:“也好,王队长毕竟是个讲理的人,你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他,看他怎么说。
记住,那事情……得想好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