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生姜和萝卜(2 / 2)

“那不是因为加生姜会更好吃?”

“可不仅如此。”柯南摇摇头,“那是因为生姜还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所以能够让肉质变得更加柔软,口感更好。而我们的血液里面也有蛋白质,沾在衣服上的血迹很难清洗干净,就是因为蛋白质附着在了衣服的纤维里。所以说,只要在血迹上滴上一些生姜汁,就可以把血迹清洗干净了。”

“是吗?下次我也试试看。”小兰若有所思。

毛利小五郎立刻恍然大悟说:“要是这么说的话,没错,醋腌姜片,就是把生姜用甜醋腌过之后再切成薄片。所以点了很多醋腌姜片的这位小哥,偷彩票的那个小偷就是你!”

他指向戴眼镜的年轻男人!

“你去厕所的时候,先把放在怀里的手包给藏了起来,然后用醋腌姜片的汁水,把袖口上沾到的血迹给清洗干净了。”

年轻男人脸色一变,但很快镇定下来:“等一下,我怎么可能会是那个小偷呢?”

“喂喂喂喂,别在这儿装傻了。你刚刚说过你有想看的电视剧,所以想早点回家。”胁田兼则说。

“是啊。”年轻男人点点头。

“赛马结束之后,小五郎先生他们来到我们店里,时间是下午4点多。之后大概过去了一个小时,这位女士来到我们店里差不多是下午5点。你说要早一点回去看电视剧,是在这位女士来找小偷之后,那个时候大约是5点半。你是走路到这儿的,那走回家应该花不了30分钟。那段时间电视上在播的就只有动画片和少儿电视剧。”

年轻男人推了推眼镜,得意地说:“我我想要看的就是一个少儿电视剧啊,名字叫做假面超人!今天敌方老大的心腹会出场,所以我想看!怎么,假面超人,不可以吗?”

他继续说:“还有,虽然不是很懂具体的原理,但是用生姜汁清洗的话,生姜的颜色也会粘在袖口上吧?如果像你说的那样,还得洗掉那个颜色吧。的确如此,你要是还不相信,你可以查看我的随身物品,我身上可没有100万,也没有赛马彩票!”

他把自己的口袋都翻了出来,确实什么都没有。

“喂,你们也快点把东西拿出来!这样就能知道小偷到底是谁了,对吧?”年轻男人对其他两个人说,“大叔,可是还有那位大婶,你得快点!”

“这不行啊,你哪只眼睛看我像大婶了?”年轻女性不满地说。

三个人都拿出了自己的随身物品——钱包、手机、钥匙等等。但确实,谁身上都没有100万现金,也没有那张赛马彩票。

失主女性绝望了:“没有,都没有……”

“我知道谁身上有那张赛马彩票。”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

柯南看向毛利小五郎:“喂,小兰姐姐的爸爸,快把钱包拿出来。”

小五郎愣住了。

小兰突然明白了什么,她站起身,对失主女性深深鞠了一躬:“阿姨,其实是我爸爸在投注站和别人撞到了一起,他不小心把别人弄掉的赛马彩票装进了自己的钱包里。真是的,所以真的很抱歉!”

失主女性愣住了。

“知道错了就好。”她叹了口气。

结果拿出来一看,发现根本不是自己的那一张。

“嗯?什么?”毛利小五郎还没反应过来。

“亏我买的是压中能进前二的连赢彩票,投了5000日元呐!”失主女性越说越气,“翻了200倍,所以奖金是100万日元!你可别来瞎搅和呀!”

“对、对不起……”小五郎被骂得抬不起头。

“哎呀,真是受不了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要回去了!”失主女性转身要走。

“请等一下!”柯南喊道,“还没有找出那个小偷呢!”

失主女性停下脚步,狐疑地看着他。

“给我让开!那我也要走了!”年轻男人也站起身。

“那我也……”中年男人跟着站起来。

“等等,你们都给我站住!”失主女性挡住门口,“你们想跑吗?”

“那个,你们都冷静一点。”胁田兼则试图打圆场。

“他竟然是买的电影票?请等一等,各位。”毛利小五郎脖子上中了一针,然后突然说。

“刚才你说你喜欢推理,所以我想看一看你到底有多厉害,现在看来你还差远呢。”他对胁田兼则说,“流浪厨师先生。”

胁田兼则的表情微微变化。

毛利小五郎转向众人:“生姜里的确含有能够分解蛋白质的蛋白酶,但是除了生姜以外,还有一个东西也含有蛋白酶,那个东西就是——萝卜。”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个中年男人身上。

“用包着白萝卜泥的手法,尽情的拍打沾有血迹的衣服正反两面,然后用纸巾覆盖在血迹上就能吸掉血迹。如此重复三四次,便可以擦得干干净净了。而且和生姜不同,这样还不会沾上颜色。”

柯南指着中年男人:“这位先生应该就是用这个方法来厕所里擦掉血迹的。所以,偷钱包的那个人,是你吧!”

中年男人脸色铁青:“可是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看到菜单上有烤鱼才想吃的吧?毕竟一般的寿司店里也不会卖烤鱼的呀。”

“哦?”毛利小五郎的声音平静无波,“他在点餐时说过:‘还有这个限量的当季烤鱼,今天还有吗?也要一份。’那就证明他之前来过店里,知道店里有卖烤鱼这道菜。”

“而且,把偷来的手包带到这家店里,还藏进了厕所,就说明他不是个惯偷。”柯南继续说,“他应该做梦都想不到,失主会根据手包里的手机GPS定位追到这里来吧。”

失主女性激动地点头:“没错!快说到底是谁偷了我的手包!我知道偷包贼就在这家店里面!”

毛利小五郎看着中年男人:“但是他为什么要选择跑到寿司店来擦血迹呢?明明只要回家脱掉衬衫或者扔掉衬衫就好了。那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自问自答:“那是因为他还有事要办,如果袖口上沾着血迹会很麻烦。那名年轻人有不想错过的电视节目要看,而那位小姐要回家参加网络拍卖,所以他们的袖口上沾了血迹也不要紧。但是这位戴眼镜的先生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