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重哥,这次谢谢你啊。”
孟可云平时是个热情洒脱的性子,有时爽朗的就像是男孩子一样。
可这会儿愣是脸上添了一抹红。
她的脚现在没法穿鞋,连同着小腿都露在外面,白皙的肌肤就这么暴露在林重面前。
林重看的有些愣了,被孟可云叫了一嗓子,才回过神来。
“这有啥的,咱们不都算是一家人吗?”
他现在是越来越把自己当做是一族的了。
和大家生活在一起也痛快。
至于能不能取胜这里最漂亮的姑娘……林重不敢多想。
他也怕尴尬。
没一会儿阿妈就带着晒好的衣服回来了,而这锅里的药也熬得差不多了。
林重将药捣碎,又教了阿妈怎么上药,眼瞧这时候不早就起身走了。
就是不知这屋里的火是不是烧的太旺了。
林重走的时候脸上还红着呢。
“这小伙子人可是真不错,不光打猎是把好手还是个热心肠,你瞧瞧,对你有多好啊。”
孟可云赶忙娇嗔的喊了一声。
“阿妈你可别瞎说。你没瞧春花的那双眼睛还盯着呢吗?万一人家……”
谁知后面的话还没说完,阿妈反倒是一本正经了起来,“怕啥?林重现在跟她也离婚了,就算是真有啥,也得问问林重愿不愿意。”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孟可云真要和林重有点什么关系了呢。
没一会儿,阿妈就将捣碎的药膏涂在了孟可云的脚踝上。
别说这招还真好使。
顿时一股清凉感从四周蔓延开。
这里有一小支可以帮忙麻醉的药,这会儿刚好能起到止疼的作用。
在林重送来的草药作用下,孟可云不到三天,脚上的伤就全好了,虽然走得快一些骨头还会疼,但至少是能自由出入了。
至于这山上的大火,也只能算是他们自己倒霉,除了配合外也做不得啥。
山火褪去之后,烧焦的木头很快就被清理了。而那些没有作用的则是被扔到了山里。
上山的难度更大了。
这四周至少少了几十根粗壮的大树,一下露出一块地皮来。
再加上山上的动物在这方面格外警觉,一场大火更是将他们烧到了别的地方去。
林重带着一群鄂伦春族的汉子上山,虽然不至于空手而归,但东西确实是不比从前了。
转眼间年关将至。
按照每年的习惯,孟德义都会带上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用山林中才有的特产下山去交换米粮。
这一趟不光是交换粮食,还能到附近的集市上走一圈。
说是附近,其实也得在马上骑行半天才能到。
要是个体质弱的,骑在马上风一吹就不行了。
一听说能出去瞧瞧林重第一个报名。
来这个年代后,他还没咋出去逛过呢,就是待在大兴安岭的这一片,林子里每天面对的都是鄂伦春族人。
虽然和大家相处的也还算愉快,可对于这个年代的好奇,也还是促使着他想出去看看。
对此,孟德义没拒绝,只是临走时反复的询问林重。
“真的只是出去看看,我担心外面的形势还不太好,你不是……”
关于林重的家事,孟德义多少知道他不怕林重逃跑,倒是怕外面那些人去找林重的麻烦。